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發布《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答記者問--財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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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發布
《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2013年02月18日10:29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2月18日電(記者 聶叢笑)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個部門以聯合令形式發布了新修訂的《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界定了粉煤灰和粉煤灰綜合利用的概念,提出了綜合管理的要求和鼓勵扶持重點,並明確了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我國粉煤灰綜合利用有關情況。

答:1994年原國家經貿委、原電力部、財政部、建設部、交通部、國家稅務總局等六部委聯合發布實施了《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確立了堅持“以用為主”的指導思想,對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在投資政策、建設資金方面給予支持,並實行減免稅優惠政策支持。原《管理辦法》發布實施以來,在國家產業政策引導和相關優惠政策以及科技創新資金的扶持下,極大推動了我國粉煤灰綜合利用事業的發展,綜合利用率由1994年的35%提高到2011年的68%。

1.粉煤灰綜合利用率穩步增長。“十五”以來,在我國能源消費迅速增長,煤炭產量逐年增加、燃煤電廠呈跨越式發展、粉煤灰產生量急劇增加的情況下,粉煤灰綜合利用量穩步提高。“十一五”期間,粉煤灰綜合利用率基本保持在67%左右且略有提高,超過了美國等發達國家。

2.利用領域不斷拓寬。我國粉煤灰綜合利用經歷了“以儲為主”—“儲用結合”—“以用為主”三個發展階段。目前,粉煤灰綜合利用主要方式有生產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產品,在建筑工程、筑路、改良土壤、回填、生產生物復合肥,提取物質實現高值化利用等,涉及建材、建筑、冶金、化工、農業等多個領域,涌現出一批專業化粉煤灰綜合利用企業。

3.技術水平不斷提升。目前,粉煤灰在建筑工程中作為混凝土、砂漿的摻合料使用﹔在建材工業中作為原料生產粉煤灰磚、牆板、陶粒等新型牆體材料﹔在道路工程中作路面基層材料等領域的技術及應用已經十分成熟。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粉煤灰生產建材產品技術裝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年產1億塊以上的生產線成為主導發展方向。高鋁粉煤灰制氧化鋁技術列入“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產業化示范工程取得積極進展﹔利用粉煤灰中提取微珠生產耐火材料和保溫材料也形成一定規模。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管理辦法》的修訂背景。

答:這次修訂主要是綜合考慮以下四方面因素作出的。

一是粉煤灰產生量快速增加。近年來我國火力發電發展較快,粉煤灰產生量逐年增加,“十五”未粉煤灰年產生量達3.02億噸,“十一五”末粉煤灰年產生量達4.8億噸,據預測“十二五”末粉煤灰年產生量將達到5.7億噸,綜合利用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

二是地區間的不平衡和利用領域的拓展需要宏觀政策引導。從整體看粉煤灰綜合利用在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仍較為突出,煤炭資源和火電廠較為集中的地區,受地域、產品市場和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限制,粉煤灰綜合利用水平和規模偏低,一些地區佔用土地和環境污染問題較為突出,粉煤灰綜合利用工作需要繼續鞏固和深入推動。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心城市綜合利用水平高,粉煤灰正在作為一種“資源”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重視,地方政府和利廢企業的積極性很高,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粉煤灰供不應求的局面。此外,綜合利用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等高新技術也已研制成功並投入生產,這都對粉煤灰資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三是原有《管理辦法》難以適應新的發展環境。隨著資源綜合利用相關法律體系的日趨完善,《清潔生產促進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繼出台,尤其是《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頒布實施,對資源綜合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有《管理辦法》中的諸多內容都與其存在一定差距。《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后,對法規規章進一步加強了規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原《管理辦法》中對於涉及的相關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方式等,自《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意見的通知》(國發[1996]36號)頒布后,進行了多次調整。

四是粉煤灰綜合利用主管部門發生了調整。《管理辦法》頒布以來,國家管理體制經歷了兩次機構改革,聯合發布的六個部門中原國家經貿委、電力工業部撤銷以及電力體制改革成立了五大電力公司,地方主管部門不明確,導致分級管理無法落實,造成了粉煤灰綜合利用工作在管理效力上有所削弱,需進一步明確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主體,理順相關部門在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中的職責,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體制。

問:《管理辦法》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答:(一)《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粉煤灰概念。在原有粉煤灰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展為粉煤灰不僅包括鍋爐煙氣經除塵器收集后獲得的飛灰,還包括燃燒副產物爐底渣。

(二)增加了全過程管理要求。一是在常規燃煤電廠基礎上,增加了煤矸石、煤泥綜合利用電廠﹔二是明確“新建和擴建燃煤電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中須提出粉煤灰綜合利用方案,明確粉煤灰綜合利用途徑和處置方式。”三是規定“新建電廠應綜合考慮周邊粉煤灰利用能力,以及節約土地、防止環境污染,避免建設永久性粉煤灰堆場(庫),確需建設的,原則上佔地規模按不超過3年儲灰量設計。”四是在建材領域大宗利用的基礎上,增加了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及相關產品等高附加值利用。

(三)進一步明確了管理部門職責。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粉煤灰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的牽頭部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等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共同推動的協調和管理機制。二是對省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要求。明確各省級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本區域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並建立完善粉煤灰綜合利用數據信息統計體系。同時,對違規佔地、產生環境污染以及綜合利用產品達不到質量和建筑工程要求的行為,進一步明確了處罰部門等。

(四)要求以省為單位編制粉煤灰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從電廠建設、粉煤灰堆存、運輸和綜合利用等方面予以統籌考慮,並納入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五)與現行法律法規銜接一致。根據《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行政許可法》以及國務院相關法律法規,對粉煤灰堆放、運輸,處置和利用規定進一步細化。如“粉煤灰堆場(庫)選址、設計、建設及運行管理應當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等要求。粉煤灰運輸須使用專用封閉罐車,並嚴格按照環境保護部門有關規定和要求,避免二次污染等。

問:國家將重點在哪些方面鼓勵引導粉煤灰綜合利用?

答:《管理辦法》從以下五個方面明確了鼓勵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一)鼓勵對粉煤灰進行高附加值和大摻量利用。包括支持發展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及相關產品﹔支持發展技術成熟的大摻量粉煤灰新型牆體材料﹔鼓勵利用粉煤灰作為水泥混合材並在生料中替代粘土進行配料﹔鼓勵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摻合料等。

(二)用灰單位可以按照《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和程序申報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符合條件的用灰單位,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優惠政策。

(三)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質量標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

(四)對粉煤灰大摻量、高附加值關鍵共性技術的自主創新研究,相關部門將給予一定支持。

(五)各級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鼓勵和扶持措施。

(責任編輯:聶叢笑、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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