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4日電 (記者衛敏麗)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有關負責人24日表示,從去年上半年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來看,盡管低保工作成效顯著,但一些地方仍存在“錯保”“漏保”“騙保”等問題,全國錯保率約為4%。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錯保”“漏保”等問題,民政部高度重視,於去年6月至8月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向國務院提出了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
去年9月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民政部也於去年12月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等配套文件,進一步完善認定條件,規范審批程序,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動態管理,確保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近日有媒體報道,中國社科院發布社會保障綠皮書,稱在安徽、福建等5省份調查顯示,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
主持此項調查的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張秀蘭和徐月賓24日接受採訪時表示,這些調查數據雖出自他們撰寫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反貧困》一文,但媒體在引用時存在誤讀。
張秀蘭說,該文從研究角度出發,以國家扶貧標准為依據將全部樣本家庭劃分為貧困和非貧困兩類。而在實際工作中,農村低保家庭認定的依據是當地低保標准。由於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一些地方的低保標准高於國家扶貧標准,而一些地方則低於國家扶貧標准。因此,不能簡單引用該文調查數據,得出農村低保錯保6成、漏保8成的所謂結論。
張秀蘭還表示,他們在文章中分析了低保對象和低保金在收入十等分中的分布,結果顯示,收入越低的人群獲得低保救助的人數和資金也越多,而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幾乎沒有獲得低保的情況,並且收入高於貧困線的人群獲得低保主要是由於家庭發生了災難性醫療支出。這說明我國農村低保的總體瞄准效果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