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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財政收入是否能提高居民收入

2013年02月25日09:04        手機看新聞

  控制財政收入增速,將減收的財政收入用於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從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這一觀點的提出,立刻在上周六召開的“2013中國宏觀經濟高層研討會”上引起廣泛爭議,參與者包括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該中心當日發布的報告認為,控制政府收入增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是調整現有國民收支結構失衡,進而改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政策切入點。

  報告列舉,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如果政府財政收入比原有增速降低1個百分點,那麼2007年至2012年的財政總收入將分別減少417.2億元、1047.1億元、1769億元、2857.4億元、4436.7億元。

  如果將上述財政減收通過減稅或轉移支付,用於提高城鄉居民收入,那麼,其帶來的政策模擬結果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平均增速可略微提高0.08個百分點,居民消費總額平均增長1.03個百分點﹔投資增速下降﹔出口增速放緩,進口增速提升,淨出口小幅下降。

  “也就是說,控制財政收入的增速,使之適度降低,經濟增速並不會因此而降低,而經濟結構則得到調整。”報告認為,減緩財政收入增速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在現今情況下,這一政策建議是現實可行而且是有必要的”。

  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的觀點首先遭到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汪義達的反駁。“保障、改善民生,首先要有財政收入作為基礎。隻有穩定的財政收入,才能更好保障民生,縮小收入分配的差距。”汪義達說。

  汪義達在會上強調,不是簡單地降低財政收入就能提高居民收入,這主要還是依靠經濟發展,靠稅費改革等綜合措施。“廈門大學的觀點有待商榷!”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隨后表示,從財政收支來看,當前減少財政收入隻能依靠“營改增”,而從支出來看,目前行政成本太高,但並非財政部所能解決。他認為,減少財政收入並不能解決收入分配問題,“完善財政制度建設、優化支出結構和提高財政支出績效,可能比單純降低財政收入更有實際意義”。

(來源:証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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