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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禁設地方壁壘 外地企業應享同等待遇

周芬棉

2013年03月20日09:37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日發布《關於做好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級住建部門,應當給予外地建筑企業與本地建筑企業同等待遇,嚴禁設置地方壁壘。不得對外地企業設立審批性備案和借用備案名義收取費用﹔不得強制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注冊獨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強行扣押外地備案企業和人員的相關証照資料﹔不得要求企業注冊所在地住建部門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証明等。

  《通知》稱,實行備案的各省級住建部門,應當隨時接收外地企業備案材料,即時辦理備案手續。並且隻能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証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証、企業駐本地辦公場地租賃証明、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駐本地業務負責人授權委托書進行備案復核。同時要求,對外地企業備案信息應及時通報本地各級住建部門,備案信息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省內各級住建部門不得要求已在本省辦理過登記備案手續的企業重復備案。

  住建部要求,對在市場准入、招標投標等方面設立不合理條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業承攬業務的,上級住建部門應當予以制止,並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要進行通報批評,並將違法行為及處理結果上報住建部。住建部將向全社會公布,並嚴肅查處。

(責任編輯:李海霞、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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