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10日電 (張文婷)今日,審計署發布2013年第4號公告。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2年對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國電集團)2011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范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公告指出,國電集團在會計核算和項目投資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夠規范等問題。截至2011年底,國電集團在未獲核准的情況下,開工建設21個項目,已完成投資299.62億元。2011年,所屬11家煤礦超過核定產量或在“五証一照”不全的情況下開採煤炭3399.6萬噸。
公告原文: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2年對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國電集團)2011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范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國電集團成立於2002年12月,注冊資本120億元,擁有全資和控股二級子公司42家,是以發電為主的綜合性電力集團,主要從事電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及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銷售﹔煤炭、發電設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術、環保產業、技術服務、信息咨詢等電力業務相關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據國電集團合並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11年底,國電集團資產總額6634.07億元,負債總額5568.59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1065.48億元,當年營業收入2088.6億元,利潤總額60.89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國電集團總部及所屬16家企業,涉及資產量佔國電集團資產總額的50%以上。審計結果表明,國電集團認真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堅持發展壯大電力主業,重大經濟決策總體較為規范,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在會計核算和項目投資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夠規范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8至2011年,國電集團及17家所屬單位存在未按照規定確認收入、合並財務報表關聯交易事項抵銷不充分等問題,4年間合計多計資產0.67億元、多計負債2.53億元、少計利潤1.63億元,其中2011年多計利潤6.22億元。
2.2011年,所屬內蒙古平庄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庄煤業)以支付煤炭代銷手續費的方式向所屬上市公司內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庄能源)轉移利潤0.65億元﹔為降低應收賬款余額,平庄能源通過內部往來方式將1.7億元的應收賬款撥至平庄煤業挂賬﹔平庄煤業在安全管理費用中列支與安全生產無直接關系的大型設備購置工程款1億元。
3.2008年至2011年,所屬13家公司發放的4617.79萬元獎金未納入工資總額﹔所屬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源電力)的4家下屬企業超范圍發放技術獎1362.20萬元。
4.截至2012年5月,所屬國電長源(河南)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煤業)在已向其他股東兌現分紅的情況下,一直未向控股股東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源電力)兌現其應得的2010年度分紅1532.32萬元。
5.至2011年,所屬北京國電龍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按規定將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3035萬元轉增國有資本。
(二)執行國家政策存在的問題。
1. 截至2011年底,國電集團尚有17台、總容量為57.4萬千瓦的小機組未按計劃期限關停。
2. 2010年12月,所屬國電都勻發電有限公司開工建設120萬千瓦級新建機組,但其中替代的40萬千瓦應關停機組尚未按要求關停。
(三)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存在的問題。
1.截至2011年底,國電集團在未獲核准的情況下,開工建設21個項目,已完成投資299.62億元。
2. 截至2011年底,所屬18家公司在尚未取得用地批復的情況下,開工建設36個項目佔用土地14.48萬畝,另外,所屬伊春龍源雄亞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超面積佔用林地894.9畝,所屬國電寧夏太陽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太陽能)多晶硅項目的201.26畝建設用地閑置3年以上。
3. 截至2011年底,因前期論証不充分,所屬國電科技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電科環)2009年投資6.25億元成立的2家生物發電廠累計虧損0.81億元。
4. 2009年,所屬長源電力河南煤業在收購兩個煤礦時,對被收購企業提供的虛假資料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多支付收購價款約0.12億元,且收購后兩個煤礦一直處於停產狀態,4.86億元投資面臨損失風險。
(四)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國電集團管理層次較多,有5家所屬企業存在管理人員交叉任職、在同一地區業務范圍重疊等問題,影響管理效率。
2.2011年,所屬11家煤礦超過核定產量或在“五証一照”不全的情況下開採煤炭3399.6萬噸。
3.2009至2011年,所屬5家企業13個收購項目存在收購價遠高於評估價、在國電集團批復前先簽訂轉讓協議等問題,涉及金額21.74億元。
4.2011年,所屬國電燃料未經國電集團審批,將2.58億元借給地方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5. 2008年至2011年,所屬寧夏太陽能有45個項目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涉及金額3.04億元。
6. 2010年至2012年,所屬龍源電力伊春興安嶺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風電項目名義投資1.08億元建設培訓中心,並將投資分攤列入2個風電項目概算﹔2011年,所屬國電科環使用中短期流動資金貸款9.51億元購置了辦公樓。
7. 截至2011年底,國電集團未按規定下撥2011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節能減排資金9900萬元。
8. 截至2011年底,所屬國電四川發電有限公司下屬1家職工持股企業仍在參股經營水電開發業務,且14名中層管理人員持有38.59萬元的股權﹔2011年,所屬國電青山熱電有限公司擠佔熱電聯產工程項目資金538.53萬元為職工持股企業建設辦公樓和裝修酒店。
9.國電集團信息系統建設中,存在規劃起步較晚、風電生產實時監控系統實施效果不佳、相同類型系統重復建設等問題。
此外,審計還發現國電集團所屬平庄煤業2009年收購的愛民溫都煤礦已暫停礦井建設,該項目2.96億元的資本金及借款存在回收風險。
四、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國電集團予以整改。上述問題的整改情況,由國電集團在相關媒體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