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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臨時工調查:按身高定工資 抄攤不積極會被談話

張永生 劉珍妮

2013年06月17日08:0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臨時工”與執法權紅線

6月13日晚10點,朝陽區國美第一城附近,一名城管隊員帶領一隊協管例行巡查街邊大排檔。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6月13日晚8點,朝陽路和青年路交叉口西側,一次聯合執法行動中,輔警與協管抬走商戶的燒烤用具。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5月31日,陝西延安市發生“城管跳腳踩商戶頭部”事件。延安市城管局回應,跳踩商戶頭部者為臨時聘用人員。

眾多公開報道顯示,延安事件不是城管群體撞擊公眾視線的孤例。而“臨時工”這個名詞,也越來越多地成為很多事件的擔責者。

據北京市政協2011年撰寫的調研報告,北京市城管在編數量7000余人,外聘協管、保安約6500人。

市公安局近日稱,目前,本市文職輔警人數達2.9萬余名。

數以萬計的“臨時工”,是通過何種渠道進入城管協管、公安輔警崗位上的?他們從事什麼樣的工作?受到怎樣的管理?

協管、輔警都沒有執法權,但到了真正的執法場合,執法權的界限就很容易模糊,導致協管很容易越界。

“延安城管‘臨時工’跳踩商販頭部”后的第四天,北京某區城管指揮中心,薛立被告知,“你們最近不能上街抄攤了”。

臨時雇佣軍

並不是所有城管隊都像薛立所在隊那麼“低調”。

6月13日晚,朝陽路和青年路交叉口西側,20多張餐桌的露天排檔,從眉山烤全魚和大廚師兩家飯館門前延伸到非機動車道。餐桌上,燒烤箱裡木炭火星迸射,20米外是一家加油站。

“抄攤的來了。”8點整,有人喊。

四五輛公安、城管、工商執法車在喊聲中剎車。戴防暴頭盔的輔警、全身黑衣的城管協管,10多人沖在最前面。城管、民警和工商執法人員拿著步話機指揮。

眾人沖到兩家飯館門前的大燒烤爐前,撥開烤串的店員,抬下燒烤爐扔到地上、澆水熄火。其他協管把大盆的田螺和生肉串往執法車上搬。

飯館老板哭叫著躺在滿是油污的地上,試圖阻撓執法,輔警和協管左右躲避,繼續搬店外的器皿。

胸前有編號的城管、民警和工商執法人員對商戶明示,這是聯合執法。

五六分鐘內,除食客坐著的桌子沒被抄走,兩家飯店門外的擺放物已被收繳,兩輛城管的皮卡車后斗滿滿當當。

在城管隊當了近3年協管員,隻要一有城管的負面新聞,無論在北京還是外地,薛立都會低調幾天。

上述查抄場景,對薛立和李笑兩人都不陌生,很多時候,他們就是其中的一員。

薛立,北京某城管隊協管﹔李笑,北京南城一派出所輔警。

從某種程度上,兩人是同行——他們的工作都是輔助執法,身份都是“臨時工”。

臨時工在這個城市佔有很大比例。北京市政協2011年的調研報告顯示,北京城管在編數量7000余人,外聘協管、保安約6500人。

媒體公開報道顯示,目前,北京目前有5萬余名民警,文職輔警人數達2.9萬余名。

“為什麼臨時工的數量如此龐大?”干了5年輔警的李笑深有體會,“派出所警力不夠。”

他所在的派出所有40多個在編民警,刨除領導、內勤、社區民警,負責治安的民警隻有七八人,“這七八人要負責4平方公裡的治安犯罪打擊,人手、精力確實有限。”

一名警方人士証實,北京警方一直面臨警力不足的困難,需要輔警協助。

城管協管也一樣,朝陽區城管部門2010年的一份匯報材料顯示,城管須對多項城市環境專項整治,協管、保安的存在,緩解了他們人手長期不足的困境。

選拔與培訓

雖是“同行”,但薛立和李笑入行的途徑完全不一樣。

沒經過任何培訓,薛立入職了。

他與某保安公司簽勞動合同,保安公司為城管隊提供人員。這樣,薛立就成了城管大院的一名保安。

一家保安公司的隊長趙東明介紹流程:城管隊需要協管和保安,就會招標,保安公司去競標,中標后,城管和保安公司簽訂合同,保安公司負責派駐隊員,城管方面統一給保安公司支付工資,再由保安公司給每個保安發薪。“對於保安公司,這叫勞務派遣,說白了這是政府購買服務。”趙東明說。

薛立所在的城管大院裡,有些人從保安公司來的,有的是通過關系進來的。

當初托老鄉找保安公司隊長求職時,老鄉囑咐薛立“別空手”。

薛立用兩條煙和一頓酒犒勞,隊長點頭了,“以后得聽指揮,有紀律。”

記者查詢多份公開的城管部門招聘保安的招標公告,上面沒有對受聘人員的工作內容、職責做任何說明。

相比薛立,李笑的入職較為嚴格。他最先進的是北京振遠護衛中心,一家“為要害單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安全守衛人員”的保安公司。

新入職隊員須接受一個月保安專業培訓﹔被選中且有意願當輔警的保安,會再接受一個月的輔警培訓,“都由武警來訓練,要求掌握簡單的擒拿、消防常識。”

李笑跟保安公司簽了兩年合同,並進入派出所當輔警。

李笑所在的輔警隊基本不直接從社會上招人,輔警隊有權限到振遠護衛挑人,進輔警隊還要過道關,每名輔警的簡歷都經嚴格審閱,“身體、精神狀況正常,沒有過違法犯罪污點,政治表現過關。”管理李笑的警長說,招李笑的原因是他當過兵,“不容易出問題。”

內保的外勤

剛進城管隊時,薛立的職責是“內保”:在城管大廳門前站崗,到監控室盯錄像。

剛進隊時,沒人跟薛立說過內保還要“抄攤”。

初中沒畢業薛立就來京打工,在飯館當過服務員,去廠裡操作過機器,從來沒穿過制服。

穿上制服的薛立發現,內保遠不止看監控、站崗:常要跟著城管出去,也穿城管制服,只是沒臂章和胸前的金屬字編號。

站了一周崗,有天城管去巡視,隊長扔給他一件城管制服的上衣,“跟上”。

“內保”上了街,就成了協管,協助城管執法。

“城管讓干嗎就干嗎,別動手打小販。”同去的協管囑咐他,但在街上薛立看見,囑咐他的協管大步跑上去攆小販。不自覺的,薛立也沖上去,抓小販的車,揪小販衣服。

“給你記了外勤,有30元補助。”回來路上,保安隊長跟薛立說。

李笑的外勤則沒薛立那麼張揚。

李笑介紹,輔警,全稱叫警務工作輔助人員。按所裡的要求,輔警的工作范圍,包括轄區夜間巡查﹔盜竊案高發季受民警指派在角落蹲守,等待抓捕偷自行車的賊。隨同出警時,民警會讓他把一些街頭打架斗毆者帶回派出所,偶爾也會帶他一起進入爭吵的居民家,幫忙勸解一些小區裡的家庭糾紛。

隨民警蹲守制假窩點讓李笑記憶深刻,“查抄時我們跟著進去,但抓人的是警察,我們隻幫忙看人,別讓嫌疑人逃跑或者自殘。”

“入職時派出所說,輔警沒執法權,不讓動手。”李笑說,輔警工作零雜,但歸根結底就一條——隻協助民警,不能越界,這條界,就是執法權。

 

(責編:喬雪峰、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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