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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出租2千萬元宅基地當賭場 承租人將其綁架

2013年06月17日07:54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官員出租2千萬元宅基地當賭場 承租人將其綁架)網絡配圖

  據新華社電 近日,東莞市石碣鎮警方在該鎮劉屋新村查封了一家賭場,賭場所在物業的業主是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副局長馮沛森。事發當天,承租人將馮沛森綁架並勒索。

  這起綁架案,使官員佔有大面積宅基地、長期經營謀利的行為浮出水面。而主管單位和部門對此卻是“不問不管不反對”。

  副局長坐擁千萬宅基地

  據了解,案發源自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副局長馮沛森將價值2000萬元的私有物業出租給他人做生意,並聲稱“有些關系,可以提供方便”。不料,租客開業僅兩天便因涉賭被警方查封。承租者歸咎於馮沛森“關照不夠”,將他綁架並勒索700萬元,最終迫使馮寫下200萬元的欠條。

  這宗綁架案,令“價值2000余萬元”的物業成為輿論關注的一大焦點。

  資料顯示,涉事物業於1999年竣工,2004年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証,2007年2月取得房產証,建基(佔地)面積551.4㎡,住宅面積為3384.33㎡。房屋登記在馮沛森、徐紅雄夫妻名下。石碣鎮房產所副所長單景烘說,馮所佔土地性質為宅基地。

  律師稱其涉嫌非法佔地

  按法律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專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不能買賣,不能繼承,城鎮居民包括國家公務員不得取得農村宅基地。國務院還發文明確規定:“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証和房產証”。

  在國家明確禁止之后,誰為馮沛森夫婦這套物業頒發了合法產權証?單景烘說:“我們發房產証,隻要看他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証,至於獲取手段是否合法,我們不會去管。”

  據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農村村民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積最多在150平方米以下。馮沛森551.4平方米的超大型宅基地是怎樣獲得“破格”批准的呢?石碣鎮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答以“時間太久,搞不清楚。”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玉忠說:“馮沛森不具備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資格,涉嫌‘非法佔用土地’並處於持續狀態,應依法查處。”

  ■ 追訪

  主管部門為何“不問不管不反對”?

  眼下,這處違法違規的宅基地物業,不僅獲得了全部合法權証,而且被馮沛森以每月3.5萬元的租金整體出租營利。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劉昆向記者辯稱:“自有物業隻要手續合法,用途也合法,這樣的經營活動是可以的。目前,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沒有在我們單位實行,且實行也是針對處級干部的,馮沛森只是一個副科級干部,我們對他的財產信息不了解很正常。”

  馮沛森對承租人承諾“提供方便”,是否為利用職務之便?劉昆說,這是他的個人行為。

  事實上,針對不少干部違規經營物業現象,東莞市紀委於2008年7月24日出台的《東莞市關於禁止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參與經商辦企業和違規經營物業的意見》明確,公職人員“不得以為承租方提供便利為條件出租物業”。

  “提供便利若包括為賭博提供便利,那麼,馮沛森還涉嫌賭博共同犯罪。”周玉忠律師說。

 

(責編: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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