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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三家電力央企未經批准投資近650億元

董冠洋

2013年05月10日20: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中新網北京5月10日電(董冠洋)中國審計署10日在北京發布公告,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三家電力央企,均存在未經批准先行投資問題,涉及金額共計647.36億元(人民幣,下同)。

  審計署10日發布了對上述企業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華能集團黃登水電站等16項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未經核准先行建設,涉及金額324.63億元。國電集團未經核准開工建設21個項目,完成投資299.62億元。國家核電技術公司未將非主業投資項目鄄荷高速公路建設報國資委審核,累計投資3.99億元﹔其所屬4家單位未經完備報批,先行投資19.12億元。

  除上述問題,公告顯示,國電集團及17家所屬單位2011年多計利潤6.22億元。2009-2011年,其所屬5家企業13個收購項目收購價遠高於評估價,涉及金額21.74億元。2009年,所屬長源電力河南煤業對被收購企業虛假資料審核不嚴,多支付價款約0.12億元,且收購后兩個煤礦一直停產,4.86億元投資面臨損失。

  此外,2008年7月-2011年12月,華能集團及所屬5家公司的21個工程建設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涉及金額19.93億元。截至2011年底,華能所屬華亭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華亭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亦累計欠繳企業所得稅3.92億元。

  公告顯示,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存在違規發放過節費、購物卡等問題。2009年-2012年5月,其所屬國核電力規劃設計研究院勘測分院通過虛列野外津貼、虛開發票報銷等方式,將371.41萬元用於向職工發放獎金、過節費。2009-2011年,所屬國核電站運行服務技術公司等5家單位以會務費、物業費名義在成本費用中列支3399.59萬元,實際用於購買發放給職工的購物卡。(財經專線)

(責編:崔雷、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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