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外媒報道,美國參議院周一發布報告稱,經過調查發現,蘋果公司通過眾多的海外聯營公司,每年避稅數額高達數十億美元。報告指出,蘋果採用了許多其它跨國公司均採用過的合法的課稅方法,避免向美國繳納在海外的利潤所得稅。
據了解,蘋果的公司架構設計令其大部分海外收入可以很少繳納甚至無需繳納公司稅。調查人員稱,蘋果公司鑽了空子,但其行為並未觸犯法律。
例如,在愛爾蘭,蘋果公司利用愛爾蘭和美國稅法的技術性缺陷,得以避免巨額稅款。根據愛爾蘭稅法,隻有在本地管理與控制的企業才被視為愛爾蘭企業。同時,根據美國國稅局的規定,隻有在美國組建的公司才會被視為美國企業。報告稱,最終的結果就是,無論是對美國還是對愛爾蘭,蘋果的大部分海外收入都隻繳納了很少或幾乎沒有繳納稅金。此外,蘋果位於以色列的一家附屬公司在2011年賺取了220億美元,卻僅上繳了1000萬美元稅款。
據統計,在蘋果持有的1450億美元現金中,有1020億美元位於海外。蘋果公司在周一發布的証詞中稱,公司在2012年總計納稅60億美元,去年在美國適用的聯邦現金稅率是30.5%。蘋果公司對調查人員表示,公司在很久之前便將歐洲、中東、印度、非洲、亞洲以及太平洋地區業務的注冊地放在愛爾蘭科克,並在近幾年與當地談判達成了不到2%的特別公司稅稅率。愛爾蘭的法定公司稅稅率為12%,低於美國35%的稅率水平。
蘋果此前已明確表態,考慮到美國當前的稅率,該公司無意把海外利潤帶回美國。蘋果公司還敦促國會修改稅制,稱現行制度對將海外盈利帶回美國的公司不利。
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委員會在報告中預計,通過使用自己的避稅策略,蘋果2011年在美國避免35億美元聯邦稅,2012年更是達到90億美元。共和黨議員約翰·麥凱恩表示,雖然蘋果聲稱自己是美國最大的納稅人,但事實上該公司也是“美國最大的逃稅人”。麥凱恩說,蘋果正“蓄意剝奪美國人民的營收”。
為了減少聯邦赤字問題,美國政府對於如何提高稅收進行了激烈爭辯。許多民主黨人都抱怨稱,因為企業藏匿海外利潤避免繳稅,讓政府損失了巨額稅款。不過共和黨人則認為,應下調企業所得稅稅率,減輕美國企業把海外利潤帶回國內所繳納的巨額稅款,這將會鼓勵企業在美國進行投資。
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委員會之前已質詢了來自微軟、惠普及其它跨國公司的高管。美國參議院指出,出於避稅的目的,微軟使用了“激進的”手段,把資產轉移至波多黎各、愛爾蘭和新加坡等子公司﹔惠普則使用復雜的離岸貸款交易,並使用現金來運營美國業務。
分析認為,由於許多總部位於美國的跨國企業,沒有公布在不同國家的分支機構間是如何分配成本和收益的,因此難以判斷這些公司採用了什麼樣的方法來決定應稅利潤來自哪個國家,以及按照哪個國家的稅率繳稅,蘋果便是這樣的公司之一。
有媒體此前透露,為了在本土合法避稅,蘋果2006年在經濟總量居於全美中下游的內華達州設立子公司,通過它來管理和投放公司現金。除美國之外,蘋果還在愛爾蘭、荷蘭、盧森堡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等低稅收地區設立分支機構。蘋果公布的大部分賬面利潤來自國外,顯示他們已將大約70%的利潤轉移到稅率比美國低得多的海外地區。
立法者認為,蘋果的策略令人頭疼,並引發了關於美國稅法存有漏洞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