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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頂層設計諸多難題待解 稅總開門征集“答案”

2013年05月24日15:36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促進結構優化和社會公平,被認為是稅改頂層設計的重要目標之一

國家稅務總局罕見地開門征集稅改“答案”。5月13日,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一則《稅制改革研究項目公告》一放上網,因為其中內容涉及當前各界極為關注的稅制改革頂層設計而頗受關注,當天即被業內人士不斷地在網上進行轉載。有財稅專家向羊城晚報記者指出,作為最高稅務機關的國家稅務總局,用這種發公告的方式,開門征集破解稅制改革難題之良方,以往較為少見,因此,這則公告實際上透露出了我國稅制改革的緊迫性,以及有關方面目前在加強稅制改革頂層設計時遇到的難題與困惑。

頂層設計圈定稅改方向

“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加大改革攻堅力度,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要加強改革頂層設計,在稅收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這是《稅制改革研究項目公告》中的一句話。

加強稅制改革頂層設計的要求雖然已經明確,但從目前的情況看,財稅理論界和實務界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和關注的焦點,在理論界,對稅制改革的爭議更多。

羊城晚報記者注意到,面對這些觀點和爭議,國家稅務總局的《稅制改革研究項目公告》隻把其關注點圈定在三個方面,即公告中的三大稅制改革研究項目——“結合稅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研究”、“優化中國稅制結構的方向和路徑研究”、“促進結構優化和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研究”。

而在公告關於這三個研究項目背景和目的的介紹中,關注的重點更是縮窄到幾乎就是這幾個關鍵詞上:結構性減稅、直接稅和間接稅配比關系、稅收制度促進結構優化和社會公平。

“這幾個關鍵詞實際上就是對未來一段時間我國稅制改革頂層設計的勾勒。”“從現在的情況看,這些關鍵問題不解決,各種矛盾會越積越多。有關部門應該拿出像1994年稅制改革那樣的勇氣,匯聚各方智慧,做好頂層設計,再次啟動新一輪內容深刻的稅制改革。”一位財稅專家這樣評論。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告給予研究項目申請人“求解答案”的時間並不長,規定研究項目完成的時限為今年11月30日,這表明了稅制改革的緊迫性。

三大稅改諸多難題待解

正如專家指出,《稅制改革研究項目公告》透露出了有關部門目前在加強稅制改革頂層設計時遇到的難題與困惑。

現在,政府部門的任何一點稅制改革意向、稅收政策調整和有關專家的言論,都會在社會上引發不小的波瀾,網上有很多人對稅收有這樣和那樣的意見。這些,無形中成為稅制改革的壓力。

但在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院長馬海濤看來,這些現象,是社會公眾納稅權利的一種體現,對稅收關注程度遠高於以前,某種意義上是對公平的一種要求,也是對整個稅制改革提出的更高要求。

要成功實現這種更高要求的稅制改革,無疑難度很大。《稅制改革研究項目公告》對此也有所表露。

以結合稅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為例,該公告提到了該如何把握結構性減稅發揮作用的領域、時機和力度,哪些稅種和稅制要素可以以結構性減稅的形式先行先試,現行結構性減稅政策哪些能上升為稅收制度安排以形成稅收調控長效機制等難題。

至於優化中國稅制結構的方向和路徑,目前理論界基本達成共識,即我國現行稅制體系中稅種結構失衡,間接稅(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佔比遠超直接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稅等)佔比,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直接稅居於主體地位相比,反差很大。在這種稅制結構下,商品與服務最終消費的稅收負擔難以有效降低,所得稅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也沒能有效體現。因此,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的稅制改革方向,應該是逐步降低間接稅比重、提高直接稅比重,有效縮小二者差距。

但近年的稅制改革實踐和有關稅收政策調整,卻與這一改革方向不完全一致。如2011年9月份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費用減除標准后,直接稅比重有降低的趨勢﹔近年來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實施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也多體現為企業所得稅優惠,影響直接稅比重的提高﹔作為財產稅重要組成部分的房產稅等改革,因為征收阻力大,也一直難以推進到位。

本輪稅制改革該如何兼顧稅制中性、效率、簡化、公平的目標,統籌促進結構優化和社會公平,提出科學的頂層設計?

在新一屆政府召開的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李克強總理要求本屆政府要做好幾項改革,其中就包括稅制改革,要求拿出方案,循序推進。

時間緊,任務重,這確實讓財稅部門很焦慮。記者 嚴麗梅

(責編: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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