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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李嘉誠兒子可申請保障房"系誤讀

王思遠

2013年05月27日07:14    來源:中國廣播網    手機看新聞

  據經濟之聲報道,根據深圳住建局新近公布的調整計劃:深圳將從現有公租房中拿出916套改為經濟適用房進行最后一輪配售,未來深圳保障房供應品種將隻有公租房和安居商品房兩類。且安居房不再與收入水平挂鉤,取而代之的是“本市無房戶籍,繳納三年以上社保,單身35歲以上”等條件,深圳住建局工作人員稱“隻要符合條件,李嘉誠兒子也能買”。此言一出,輿論嘩然。深圳為什麼要將900多套公租房轉為經適房?到底該如何理解深圳所謂的“李嘉誠兒子可申請保障房”?

  接到記者的電話,深圳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對“李嘉誠兒子可申請保障房”這樣的比喻被社會多種注解表示壓力很大:

  相關負責人:微博上已經做過回應了。本來應該有問必答,哎呀出了這事兒,真是不方便說了。

  深圳住建局在微博中聲明:以名人為例子強調新住房保障政策不限收入的做法並不恰當﹔同時強調“住房保障,人人平等”。

  早在2012年2月,廣東省出台《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規定:公租房隻租不售,除已批准的項目,暫停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將其供應對象納入公租房供應范圍。

  廣東省房地產協會特邀研究院韓世同介紹,為了讓經濟適用房徹底退出保障房體系,深圳這次破例用“公轉經”方式算清舊賬,可以理解。

  韓世同:深圳最后一次經濟適用房計劃安排是1100多套,由於欠賬不夠。不夠就從原來打算安排的公租房,扣下了900多套,加到經適房中來,了結舊賬,以后經適房就徹底退出歷史舞台。表面上看, 公租房轉成經適房好像不合理,但從處理舊賬、未來發展來看,屬於特殊情況,這麼處理還是合理的。

  深圳保障房“公改經”事件引起市場關注,起碼說明了一個問題:我國住房保障制度中,繁多的保障房種類讓老百姓一頭霧水。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限價房、商品房……它們之間究竟有什麼區別?又有什麼關系?它們的關系又該怎樣理順?

  我國的保障房建設要追溯到1998年,仿效香港“公屋”和“居屋”的保障房模式,出台了針對中低收入和特定住房需求群體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前者隻租不售,后者隻售不租。但韓世同介紹,這種模式很快便遇到了問題。

  韓世同:早期時候覆蓋中低收入的,后來一些地方執行不嚴,開寶馬的也買等等現象。后來政策調整壓縮到隻針對低收入的,其他都給市場去解決,到2007、08年那會兒發現隻交給市場也不行。

  之所以不行,一是保障房和市場價格體系脫節嚴重﹔二是政府保障能力有限,隻針對“低收入”人群的保障也難言“公平”。

  韓世同:廉租房在很多地方租金標准低到每個月1塊錢一平米﹔經適房一般都是每平米三四千,建造單位隻有3%的利潤,市場上價格已經兩三萬﹔顯然和市場價值背離很大。這兩類都是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如果完成對中等偏低收入,一方面政府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和市場上利益誘惑差距太大,也會導致很多人鋌而走險。后來就探討推出了公租房和限價房。

  相比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限價房同樣在房屋面積、銷售轉讓等方面加以約束﹔不同的是,公租房和限價房針對廣大中低收入者,申請條件更寬泛,價格進一步跟市場接軌。

  眼下,我國各地保障房環境情況和困難各不相同,一些地方甚至同時存在這四類保障房。但韓世同認為,理順保障房體系不必操之過急,按照各地的實踐經驗,時機成熟時穩步推進。

  韓世同:可以這樣設定:廉租房管(收入)最底層﹔公租房管次低的﹔經適房是中等偏低的﹔限價房是中等偏高的﹔其他中高收入屬於市場調節的。像廣州,這四類房屋管理辦法同時存在,將來條件成熟時再合並。否則現在公租房、限價房沒有全國性的標准,操作執行各方面全面推動,還有很大困難。(記者王思遠)

 

(責編:孫博洋、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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