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8日獲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了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相關稅收政策。
今年4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會議指出,自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並適當擴大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將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等納入試點。
《通知》對前期試點的稅收政策進行了整合,並根據前期試點中反映的情況,對部分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形成了修訂后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試點有關事項規定、試點過渡政策規定以及應稅服務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規定等。同時,《通知》明確,前期試點的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廢止。
《通知》明確,8月1日擴容后的“營改增”試點涉及的應稅服務將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証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而在稅率方面,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的現代服務業服務,稅率為6%﹔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因此,新納入試點行業范圍的作為現代服務業稅目的子目的廣播影視服務適用6%的稅率。
實行“營改增”是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營改增”從地區試點向行業試點的轉變,更能體現公平的稅制,解決了過去地區試點時出現的地區間資源不平等的問題。不過,在營改增的試點過程中,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不少操作層面的難點,需要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