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停止節能家電補貼推廣政策的通知
財建[2013]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為擴大國內需求,拉動綠色消費,促進節能減排,2012年6月,國務院決定採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空調、平板電視、電冰箱、洗衣機、熱水器五類高效節能家電,推廣期暫定一年。政策實施以來,推廣成效顯著,節能家電市場份額大幅提升,拉動消費效果明顯,政策預期目標已基本達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節能家電補貼推廣政策到期后停止執行,即從2013年6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上述五類節能家電產品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政策。
二、節能家電推廣企業應盡快收集和整理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時將相關信息填報至“節能產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統”﹔同時,編制年度補貼資金清算報告,報企業注冊所在地財政、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后,於2013年6月30日前將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企業上報數據和相關審核情況,對補貼資金進行清算。
四、相關企業、地方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作,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多種途徑做好宣傳工作,使廣大消費者及時准確了解政策規定。地方各有關部門在加強宣傳的同時,統籌協調好各個環節,認真審核並及時上報企業推廣材料。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