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聶叢笑)根據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關於三峽工程竣工驗收的相關要求和國務院的部署,審計署於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對長江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按照三峽集團公司等編制的竣工財務決算草案,三峽工程財務決算總金額為2078.73億元。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樞紐工程:截至決算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決算草案金額873.61億元,其中:已完工項目投資801.51億元,升船機、壩區整理完善等尾工項目預計投資72.1億元。截至2011年底,這兩個尾工項目分別完成其總投資的38%和43%。
輸變電工程:截至決算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輸變電工程全部完工,決算草案金額348.59億元。其中:一次系統項目322.95億元(直流工程192.24億元、交流工程130.71億元),二次系統項目12.32億元,專項費用8.59億元,總預備費2.23億元,電網調度大樓2.5億元。
移民資金:截至決算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實行任務和資金“雙包干”、納入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的移民資金共856.53億元,按21︰4︰75的比例分別計入防洪、航運和發電資產。此外,用於移民的資金還包括國家相關支持政策派生資金(移民資金存款利息、耕地佔用稅返還、超面積使用土地的出讓金等)、三次提前蓄水一次性補助、工礦企業關閉破產補助等63.76億元2。截至2011年6月30日,移民搬遷安置已支出共計757.7億元,在建項目或未完成結算項目162.59億元。
按照竣工財務決算草案,三峽工程形成資產2078.73億元。其中:交付三峽集團公司1729.25億元,包括防洪資產179.87億元、發電資產1300.24億元、航運資產247.55億元(含升船機等尾工項目)、壩區接待中心等其他獨立資產1.59億元﹔交付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資產348.59億元﹔三峽辦辦公樓等資產8800萬元待財政部批准后轉出﹔核銷8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