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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購物 商家違規轉嫁“手續費”

莫江江

2013年06月17日14:36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刷卡買100多元錢的東西,居然還要多收手續費。”昨日,人民大學學生王楠在一家小賣店被收取了一筆“刷卡手續費”。筆者調查后發現,在北京的部分實體店以及網上的一些店鋪,商家向刷卡購物的消費者收取手續費的現象並不鮮見。相關專家表示,刷卡產生的手續費應由商家承擔,不能轉嫁給消費者。

  在走訪海澱、朝陽多家煙酒專賣店、小型超市和小型餐館后,筆者發現其中一些商戶在消費者刷卡時需收取1%的手續費。“我們是屬於小本經營,每樣東西也就賺幾毛錢,你刷一次卡我們就要給銀行一塊多,這樣我們不就虧本了嘛?”蘇州街一家煙酒專賣店的店員坦言。此外,一些商家設定了刷卡消費的最低金額。在海澱南路的一家小商品店中,消費者需要買夠15元以上的商品才可以刷卡。還有市民反映,一些餐館需消費100元以上才可刷卡結賬。

  網店中也存在商家向消費者收取手續費的現象。專售電玩的淘寶店鋪“MVE”雖注明支持信用卡支付,但店主卻上架了名為“信用卡付款的朋友,請拍這個補1%的手續費”的“商品”,消費者用信用卡消費時,要以購買這個“商品”的方式向店主繳納手續費。這一現象在其他淘寶店中較為普遍。對此淘寶網給出的解釋是,在支持信用卡支付服務的賣家購物,店家不得向買家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如果淘寶商戶不支持信用卡支付,消費者可以選擇自行承擔1%的手續費使用信用卡完成付款。

  針對商家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的現象,中國銀聯的工作人員表示,這違反銀聯的相關規定,刷卡手續費應由商家承擔,商家不能向消費者收取任何手續費,也不能設定刷卡消費的最低限額。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認為,消費者刷卡的手續費應全部由商家繳納,將手續費轉嫁給消費者,不僅損害消費者的權益,而且損害商家的聲譽,長遠來看也對商家的發展不利。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這是商家向消費者收取“價外價”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的原則,甚至涉嫌價格欺詐。

  在被商家收取刷卡手續費時,消費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針對實體店收取刷卡手續費,銀聯的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可撥打銀聯熱線95516進行投訴。在投訴時,消費者需提供店鋪名稱和地址,並提供刷卡收據作為憑証,或跟隨工作人員到現場與商家對質。確定情況屬實后,銀聯會向商家做出相應處罰並追回消費者的損失。

  邱寶昌律師提示,消費者無論在實體店還是網店遇到這類問題時,首先應拒絕付款,並與商家協商解決。其次可向消費者協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發改委物價部門進行投訴,讓有關部門從中協調解決。(實習生 莫江江)

(責編:周素雅、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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