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財經--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

國務院要求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

2013年07月05日17:09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要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

《意見》提出,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根據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金融需求特點,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結算、理財、咨詢等綜合性金融服務。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所募集資金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不納入存貸比考核。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証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

《意見》表示,適度放開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擴大小微企業境內融資來源。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加強對科技型、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力爭全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

《意見》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及通過獎勵、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幫助小微企業增信融資,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提高小微企業貸款覆蓋面。

《意見》要求,推動金融機構完善服務定價管理機制,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不得以貸轉存、不得存貸挂鉤、不得以貸收費、不得浮利分費、不得借貸搭售、不得一浮到頂、不得轉嫁成本,公開收費項目、服務質價、效用功能、優惠政策等規定,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意見》要求,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銀監會、証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段欣毅)

(責編:聶叢笑、喬雪峰)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