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財經頻道綜合 據《環球時報》報道,2009年以來珠三角某些發達城市實行積分入戶制,達標的流動人口可入戶。今年7月長三角某發達城市實行居住証積分制,達標的流動人口可享受子女教育、升學、社會保險等屬地化公共服務。
積分制入戶制和居住証積分制雖是戶籍制度改革的積極探索,有利於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但是二者都有共同的缺點——“吃肉扔骨頭”:相對歡迎富人、年輕人、高學歷及高技能者,拒絕窮人、老人、低學歷及低技能者。
導致該現象的原因在於:第一,兩種制度的設計者都宣稱借鑒了境外移民准入條件,並將其視為制度設計合理性的証據之一。但是,國際移民與境內地區間人口流入完全不同:國與國之間沒有共同富裕的義務,國內地區之間卻有這樣的義務。如果發達城市把富人、能人、年輕人都拿走了,那麼共同富裕、社會和諧又從何談起?
第二,兩種制度本質上是以效率方式來解決公平問題,有地方利益至上色彩。流動人口中的窮人、老人、低能者相對富人、能人、年輕人更需要公共服務陽光普照。可是,城市政府出於創造GDP、刺激消費、交社保等考量,反給后者以較多入戶或享受公共服務的機會。
我國發達城市流動人口眾多,凝聚力強,交通、資源承載力有限,全面開放戶籍尚不現實,但又不能一點也不開放,所以一些發達城市選擇了既彰顯“開放”又對己有利的做法:在學歷、技能、投資、年齡等方面設置較高的准入門檻。該做法貌似合情合理,實則暗含不公:富人、能人、年輕人都到發達城市去了,落后地區怎麼辦?富人、能人、年輕人獲得了市民或准市民待遇,窮人、老人、低技能者怎麼辦?長此以往,地區之間、社會群體之間的貧富差距隻能會越來越大,且越來越凝固。
我國發達城市戶籍改革應秉持兩個方向:一是逐步減少戶口附屬的福利,使戶口貶值。北京人、上海人都知道,戶口的含金量集中體現在子女教育和住房兩方面。若使戶口貶值,就應把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及公租房建設工作抓真做實。二是有步驟地開放城市戶口,但不能隻對富人、能人、年輕人開放,而應根據合理比例,將各階層兼收並蓄。這才是發達城市戶籍改革應有的胸懷!(作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