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綱要缺乏剛性執行力
一名業界人士認為,動物表演由來已久,對其界定尚處於模糊狀態,而“杜絕各類動物表演”需要有法律法規的支持。而住建部在杜絕動物表演方面沒有執法權,綱要也不是法律法規,無法在工作中執行。
引申閱讀:6年間政府部門3次叫停動物表演
●2007年國家林業局喊停
10月7日,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表示:“停止給猛獸投喂活體動物表演等行為,規范馬戲團野生動物表演活動,對利用野生動物從事有悖人類情感的表演申請將一律不予批准。”
●2010年兩部門齊喊停
7月29日,國家林業局發布《進一步規范野生動物觀賞展演行為》的通知,要求從7月30日起至12月31日各地暫停受理以觀賞展演為目的,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馴養、繁殖、種源引進的申請。同年10月,住建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規定各地動物園和其他公園要在2011年1月停止所有動物表演項目,嚴格禁止違規經營野生動物產品等不當行為。
●2012年政府部門聯合公益組織喊停
4月份,中國動物園觀察小組、它基金、達爾文自然求知社等志願者團隊及公益組織聯合發出,北京成為“無動物表演城市”的倡議。建議北京所有動物園(包括野生動物園、海洋館),嚴格取締虐待性動物表演和近距離接觸動物以及拍照合影等項目,關閉動物表演館,妥善安置表演動物。隨后,住建部也推出相應舉措:將與國家園林城市復查工作相結合,凡被評為“園林城市”的地方,都需要一一巡查動物園是否還有動物表演,如動物園存在動物表演等問題,該地方的“園林城市”稱號將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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