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一廣告語今年初被廣州中院裁定“訴中禁令”叫停后,廣藥方面再次在廣州中院對加多寶更新后的廣告語提起“訴中禁令”申請,稱其違反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加多寶昨天發聲明稱:廣告語有理有據,將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昨天告訴記者,公司於7月底收到了廣州中院的通知,通知稱將於8月6日就廣藥起訴加多寶“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進行“訴中禁令”聽証會。
今年1月,廣藥曾指加多寶廣告語侵權而申請“訴中禁令”,廣州中院隨后裁定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以及“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廣告語。此后,加多寶廣告語從“更名篇”更改為“銷量篇”。
對於此次廣藥的訴求,加多寶在昨天的聲明中稱,“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統計數據來自兩大權威機構:國家統計局下屬的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布中心,全球權威數據調研機構尼爾森。而且加多寶的廣告語還通過了中國廣告協會的審查,在央視和各大衛視上播前又通過了二次審核。因此,廣藥稱加多寶的廣告語是“不正當競爭”毫無事實根據。
廣藥方面則給記者發來資料稱,國家統計局相關部門今年4月發布的《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顯示,目前開展的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隻對“軟飲料”類別進行統計,而沒有對涼茶品牌及銷量進行統計。另外,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布中心是中國信息報社的下屬機構,后者是國家統計局所屬的事業單位。
>>名詞解釋
訴中禁令:又稱為訴中行為保全。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