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經濟學家視為“中國經濟發展最大挑戰”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目前正在接受第二次全國性審計。專家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審計地方債是為摸清底數,一些外媒在不清楚地方債規模的情況下就說中國會發生債務危機是“瞎掰”。總體來看,中國地方債基本可控,但為防范風險,中國亟待建立一個地方債風險管控機制。
二次全國性摸底地方債務
中國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一直是國內外關注的焦點。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和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一份中國經濟學家問卷調查顯示,63%的經濟學家認為地方政府性債務是當前中國宏觀經濟發展面臨的最大挑戰。
目前,中國正在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第二次全國性審計。審計署已於8月1日起對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政府性債務展開徹底摸底和測評。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首次全國性審計地方政府性債務在2011年,當時隻審計了三級地方政府(省級、市級、縣級)。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07174.91億元。
繼第一次“普查”之后,審計署2012年又“抽查”了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變化情況。結果顯示,截至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38 475.81億元,比2010年增長了12.94%。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地方債最大的問題是搞不清楚有多少,現在大家都在瞎吆喝,但沒有人知道具體規模,所以,此次全國性審計地方債是非常有必要的。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告訴中新網記者,審計地方債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摸清底數,目前外界存在各種猜測和議論,隻有經過全國性的大摸底,把地方債的情況搞清楚了,才能評估中國的債務風險。
專家稱地方債基本可控
所謂地方性政府債務,通常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屬機構為公益性項目建設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債務和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擔保債務。
地方政府性債務是怎麼形成的?劉尚希指出,一是中央政府允許的借債,例如今年預算中安排的。二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台形成的債務。三是工程欠款形成的,如基礎設施建設。四是承諾回購形成的,先讓社會代建,然后政府以一定價格回購,等等。
劉尚希表示,地方政府要出政績,需要大力發展城市建設,但由於財力不足,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不能滿足地方政府的支出需求,所以隻好去借債。地方政府橫向之間的競爭和攀比,形象工程、城市建設的盲目躍進是地方債務增長的重要原因。
“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基本可控”,劉尚希認為,實際上現在中國地方債的增長速度比2008年時慢多了。目前,地方債規模本身並不清楚,在不清楚底數的情況下就說中國會出現債務危機,或者“以點概面”,由一個縣市的情況推斷全國會出現危機,這都是在瞎掰,是不科學的。
經濟學家、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曹和平在做客中新網《新聞大家談》時也曾表示,中國的地方債被西方媒體夸大了,實際上並沒有看到巨大的債務危機。
曹和平指出,調研案例顯示,一個市區的債務是GDP的3倍至4倍,那麼這個地區恰好是經濟發展最好的。按照海外個別媒體估計的中國地方債約有40萬億來計算,目前中國地方經濟總量約為35萬億,債務僅是GDP的1.12倍,這是非常安全的比例。
亟待建立地方債管控機制
不過,中國地方債存有一些風險和隱患。審計署今年6月10日發布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顯示,部分地區債務規模增長較快﹔部分地方土地出讓收入增幅下降,償債壓力加大。同時,一些地方通過信托貸款、融資租賃、售后回租、發行理財產品、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舉債融資的現象較為突出。
劉尚希指出,為防范地方債風險,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地方性政府債務的風險管控機制,隨時地動態地了解地方性債務的增長情況,同時做到債務透明,錢用哪裡去,用什麼錢償還,都要公開透明,這樣既揭示風險,又能抑制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國家尚未出台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今年6月27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報告時就曾建議,要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進一步清理規范融資平台公司,抓緊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實現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全口徑管理。
除了亟待建立地方債管控機制外,劉尚希還表示,還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堅決遏制地方政府追求短期GDP增速的“政績沖動”。地方政府不能搞大躍進,無論是經濟建設、城鎮化建設,不能急於求成,而要量力而行,要保持合理的債務率,不能一口吃個胖子,否則多少錢都不夠花。
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副主任張茉楠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央和地方財權與事權的非對稱性和不平衡發展,使地方政府長期面對資金缺口是地方債務問題的根源。
張茉楠建議,除了要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還要推動財稅體制改革,平衡分配中央和地方財權和事權,可為地方政府開辟房產稅等新的稅源,努力提高地方稅收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擴大地方政府理財空間和調控能力,扭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倒挂”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