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6日電 (李海霞)商務部消息稱,近日,商務部與農業部完成了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責移交工作。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簡稱“《方案》”)和中央編辦有關文件,商務部的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包括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配套規章、規范﹔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統計﹔負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技術鑒定等活動。近日,商務部與農業部完成了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責移交工作。
據商務部網站顯示,之前商務部市場秩序司的第11項職能為“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農業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專家分析,生豬飼養、屠宰、肉品流通和質量監管等分屬商務、衛生、農業、工商、食品、質量等多個部門管理,責任不清,執行力分散,此次調整或有助於類似“八個部門管不好一頭豬”頑疾的解決。
(責編:李海霞、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