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1日電 (羅知之)財政部昨天發布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檢查發現,北京銀行在財務會計核算、薪酬管理、內控管理、稅收核算清繳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其中,部分應納稅調整事項未進行納稅調整,涉及金額7741.41萬元。北京銀行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整改。截至目前,相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原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2014年財政部組織駐北京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銀行)的2013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
檢查表明,北京銀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財會制度,法人治理結構較為完善,內控制度、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制度較為健全,近年來公司業務迅速增長,資產規模和盈利能力持續提升。但在財務會計核算、薪酬管理、內控管理、稅收核算清繳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提前或推遲確認手續費等收入6171.68萬元,提前或推遲確認租賃費和廣告費2780.85萬元﹔二是購置土地價款未按規定進行攤銷﹔三是列支子公司費用374.69萬元﹔四是勞務派遣人員費用11735.53萬元未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五是會計處理不當,虛增資產和負債7172.78萬元﹔六是往來性科目未及時清理,涉及金額168.6萬元﹔七是部分應納稅調整事項未進行納稅調整,涉及金額7741.41萬元﹔八是存在為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企業出具銀行承兌匯票、貸后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九是部分呆賬未及時核銷,部分抵債資產計提減值准備依據不充分。
針對上述問題,財政部駐北京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已按財政部要求,依法下發了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要求北京銀行進行整改。北京銀行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整改。截至目前,相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財政部會計檢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