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百姓打官司,經常會遇到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的窘境。近日,太平洋保險推出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成功化解這一難題。
日前,太平洋產險已相繼在福建、四川、青島、貴州等地陸續出單,並面向全國推廣該業務。下一步,太平洋產險將進一步挖掘市場潛能,積極拓展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合作的新領域。
所謂訴訟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提起訴訟前后,為保障判決生效時能夠得到執行保障或防止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根據原告的申請而對保全標的採取查封、凍結等限制處分的強制措施。
相比其他的訴訟保全擔保方式,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具有償付能力強、手續簡單、信譽度高、成本實惠等優勢。申請財產保全的當事人在投保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后,隻需支付很少的保險費用就可由保險公司承擔訴訟保全擔保,並實現三方共贏。對於保全申請人而言,可以破解執行難、法律白條的情況,同時減免因敗訴或執行過程中的保全錯誤、擔保責任的賠償﹔對於被保全人而言,保全錯誤造成損失,可得到便捷合理的補償。此外,司法機關也可以通過該產品代替保全擔保,提高效率,減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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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庄紅韜、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