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張100萬元的頂級信用卡,沒有給這個正處於轉型關鍵時期的公司帶來曙光。在無節制的透支和消耗下,4個股東終因涉嫌信用卡詐騙,於近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經偵大隊刑事拘留。因涉及金額較大,4人可能會被處以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也將無法再申請貸款。
轉型期間缺錢 碰上信用卡推介
49歲的生意人余某是雲南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自08年創辦,在水電行業也算是小有名氣。2011年夏日,公司的款項遲遲不能收回,而大家准備將公司業務轉向光伏能源,轉型資金成了問題。
2011年10月,幾個股東正好碰上了國內某商業銀行的信用卡業務員前來談業務,對方表示願意向公司的高層推薦一種頂級卡,透支額度高達100萬元。於是余某、田某、代某、周某四個股東便分別填表申請。
4人使用信用卡正常進行POS機刷卡,時不時地還使用ATM機取現,公司的總經理代某還透支了兩輛奧迪車,總價值高達100萬元。2012年8月,在最后一次最小額度還款后,這4張頂級卡再也沒有收到任何款項。
以為欠款隻屬於“民事范疇”
2012年9月至11月,4張信用卡的欠款已經高達458萬余元。同年11月31日,銀行多次催款無果后報案。
今年2月28日19時許,余某、田某和代某3人被民警抓獲,3月13日,周某也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4人交代,在申領信用卡時沒想會欠款不還,“后來生意資金鏈斷了,實在是無力償還了”。
經偵大隊的方警官表示,4名嫌疑人曾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信用卡拖欠還款隻屬於民事范疇,不會負刑事責任。“其實透支本金超過1萬,銀行催收2次,3個月不還款就已經構成了惡意透支信用卡,觸犯了刑法。”
目前,4名嫌疑人的家屬及同事已替4人退繳了460萬余元。然而因涉及金額較大,4人可能會被處以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也將無法再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