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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女商人空手套白狼 涉集資詐騙逾十億【2】

從唐美群非法集資近5億元被判死緩,到鄧倩嫻非法集資2億元詐騙6000多萬元,再到如今白鳳的涉案金額逾10億元,短短幾年間,佛山民間非法集資案令人側目。從唐美群非法集資近5億元被判死緩,到鄧倩嫻非法集資2億元詐騙6000多萬元,再到如今白鳳的涉案金額逾10億元,短短幾年間,佛山民間非法集資案令人側目。
2013年05月09日09:26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從唐美群非法集資近5億元被判死緩,到鄧倩嫻非法集資2億元詐騙6000多萬元,再到如今白鳳的涉案金額逾10億元,短短幾年間,佛山民間非法集資案令人側目。白鳳以自己的名義,在江門鶴山市花2560萬元購得別墅4套﹔在佛山南海區以自己或其子的名義花了3041萬元購得8套產及六個車位。   誘餌 “銀行過橋業務”

  資料顯示,白鳳生於1970年4月,佛山市南海人,初中文化。早在10年前,白鳳就開始做生意,從工商部門的登記信息來看,她的經商生涯頗多變動,早年經營的店鋪均已被注銷,隻有2005年開設的一家衛浴產品經營部仍未注銷。

  2011年10月20日,白鳳開辦了南海區樂道坊家居經營部。這家位於南海區海五路某小區首層的家具店,佔用了8個鋪位,裝潢古色古香,專售高檔家具。長達四十米的鋪位,很容易讓人覺得白鳳是做“大生意”的。

  白鳳非法集資的核心要素是辦理“銀行過橋業務”——如果某企業有一筆貸款到期而暫時無力還貸,便需要找資金先行墊付,隨后立即向銀行申請新的貸款,審批下來后再將之還給幫忙還貸者,同時支付一定的利息作為報酬。這就是“銀行過橋業務”。

  據白鳳稱,通過她與銀行部門的關系制作虛假的銀行流水清單,並以此作為企業平時的業務交易証明,造成企業有大量資金流的假象,讓銀行相信企業有能力還款,以便繼續向該企業放貸。

  李某是佛山某貿易公司的負責人,他是白鳳的“主”之一。他告訴警方,2012年9月,白鳳找到他,稱其“銀行過橋業務”出現資金周轉困難,希望他可以借些錢,利息按日息千分之二點五計算。因聽信白鳳上述言論,當月李某就借給白鳳八九千萬元人民幣,這些錢白鳳很快都按時連本帶利還給了他。2012年10月,白鳳又找到李某借款,李某於是分10筆共借給白鳳5070萬元人民幣,不過這次則石沉大海。

  一位借了6900萬元給白鳳的食品公司梁姓老板陳述,白鳳向他租了上述家具店所在的八個鋪位,並游說他借錢給她做“銀行過橋業務”,起初他並未理會,但白鳳后來拿出一些銀行信貸單據以証明其確有能力運作這門“生意”,梁老板信以為真,於2011年12月開始借錢給白鳳,日息按3厘到4厘計。

  向警方陳述的19位權人中至少有10人提到白鳳以做“銀行過橋業務”為由向他們借錢,但沒有一名權人知道她究竟在哪些銀行幫企業做這些“業務”。

  關於“銀行過橋業務”,佛山市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陳介木介紹,使用“過橋資金”還貸,一般需要銀行書面承諾發放新貸款,但實際上銀行極少出具書面承諾材料,多是經辦人出於留住客戶或為應付考核催還貸款的目的而做出的口頭承諾﹔即使集資人真的是在做“銀行過橋業務”,若新貸款貸不下來,權人也難以討回自己借出去的錢。

(責編:曹華、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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