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唐美群非法集資近5億元被判死緩,到鄧倩嫻非法集資2億元詐騙6000多萬元,再到如今白鳳的涉案金額逾10億元,短短幾年間,佛山民間非法集資案令人側目。白鳳以自己的名義,在江門鶴山市花2560萬元購得別墅4套﹔在佛山南海區以自己或其子的名義花了3041萬元購得8套房產及六個車位。 鏈接
佛山近年非法集資大案
唐美群案
唐美群是珠海市人,高中文化。2008年至2010年4月間,唐美群編造下屬公司需要資金周轉、投資香港金融理財產品需要大量資金等謊言,以高額利息回報為餌,先后實際騙取歐某等29名被害人非法集資款近5億元人民幣、130萬元港幣及5萬美元。
2010年4月,唐美群投案自首。2011年9月,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唐美群沒有上訴。
鄧倩嫻案
鄧倩嫻曾在某銀行任職。警方查明,從2010年開始,鄧以做“銀行過橋業務”等為由,吸納社會人員資金近2億元,牽涉十多名債權人、200多名利益人。案件於今年3月14日、4月23日在佛山中院一審開庭審理,檢方訴稱的實際詐騙數額為6576萬元,受害人也僅有胡某華一人。涉案的十多名債權人則被認為是民間借貸糾紛。
起訴書稱,2011年12月起,鄧倩嫻謊稱其所在銀行下屬支行需資金拆借,先后向胡某華借款,並向胡某華出示了帶有虛假該支行印章和行長簽名、印章的《請示報告》,以騙取胡的信任。至案發時,鄧倩嫻尚欠胡某華6576萬元無法歸還。
鄧倩嫻承認控罪,案件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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