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9月7日電(魏倩)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於9月7日正式下發了《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份《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包括:改革制約融資租賃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重點領域融資租賃發展、支持融資租賃創新發展等等。
據記者了解,《意見》由商務部牽頭起草,於8月26日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更好地發揮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
近年來,我國融資租賃業取得長足發展,市場規模和企業競爭力顯著提高,在推動產業創新升級、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總體上看,融資租賃對國民經濟各行業的覆蓋面和市場滲透率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行業發展還存在管理體制不適應、法律法規不健全、發展環境不完善等突出問題。
據《意見》提出的總體目標:到2020年,融資租賃業務領域覆蓋面不斷擴大,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顯著提高,成為企業設備投資和技術更新的重要手段﹔一批專業優勢突出、管理先進、國際競爭力強的龍頭企業基本形成,統一、規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基本建立,法律法規和政策扶持體系初步形成,融資租賃業市場規模和競爭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人民網根據《意見》全文梳理出要點。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子公司 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
根據《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在改革制約融資租賃發展的體制機制方面,加快推進簡政放權方面,將對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子公司,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
理順行業管理體制。引導和規范各類社會資本進入融資租賃業,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完善相關領域管理制度。《意見》將簡化相關行業資質管理,減少對融資租賃發展的制約。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証、自動進口許可証等管理的,在承租人已具備相關配額、許可証、自動進口許可証的前提下,不再另行對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購買資質要求。
對注冊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涉及跨關區的,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實際需要,實行海關異地委托監管。按照相關規定,將有接入意願且具備接入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融資租賃業務的信用信息報送及查詢。
鼓勵飛機、船舶等傳統領域做大做強 大力發展跨境租賃
在加快重點領域融資租賃發展方面,《意見》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積極服務“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中國制造2025”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鼓勵融資租賃公司在飛機、船舶、工程機械等傳統領域做大做強,積極拓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節能環保和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拓寬文化產業投融資渠道。
加快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租賃服務。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發揮融資便利、期限靈活、財務優化等優勢,提供適合中小微企業特點的產品和服務。支持設立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租賃公司。
《意見》還提出要大力發展跨境租賃。鼓勵工程機械、鐵路、電力、民用飛機、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及其他大型成套設備制造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開拓國際市場,發展跨境租賃。支持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國外先進設備,擴大高端設備進口,提升國內技術裝備水平。
鼓勵融資租賃公司“走出去”發展,積極拓展海外租賃市場。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支持有實力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跨境兼並,培育跨國融資租賃企業集團,充分發揮融資租賃對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支持和帶動作用。
支持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融合發展
在推動創新經營模式方面,《意見》支持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加強與銀行、保險、信托、基金等金融機構合作,創新商業模式。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加快業務創新,不斷優化產品組合、交易結構、租金安排、風險控制等設計,提升服務水平。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步探索將租賃物范圍擴大到生物資產等新領域。
支持融資租賃公司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設立專業子公司和特殊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探索融資租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融資模式相結合。
加快建立標准化、規范化、高效運轉的租賃物與二手設備流通市場,支持建立融資租賃公司租賃資產登記流轉平台,完善融資租賃資產退出機制,盤活存量租賃資產。支持設立融資租賃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加快發展為融資租賃公司服務的專業咨詢、技術服務、評估鑒定、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相關產業。
鼓勵銀行等加大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支持力度
在政策措施方面,《意見》提出要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完善財稅政策、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公共服務以及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具體來看,要積極推進融資租賃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層級。研究出台融資租賃行業專門立法,建立健全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體系,完善租賃物物權保護制度。加大政府採購支持力度,鼓勵各級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中購買融資租賃服務。
《意見》鼓勵銀行、保險、信托、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支持力度。積極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債券市場募集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通過發行股票和資產証券化等方式籌措資金。支持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外債,調整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外債管理政策。簡化程序,放開回流限制,支持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發行外債試行登記制管理。
同時,支持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外匯進口先進技術設備,鼓勵商業銀行利用外匯儲備委托貸款支持跨境融資租賃項目。研究保險資金投資融資租賃資產。支持設立融資租賃產業基金,引導民間資本加大投入。
在公共服務方面,《意見》提出逐步建立統一、規范、全面的融資租賃業統計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完善融資租賃統計方法,提高統計數據的准確性和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