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保財險上海承保首單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
8月15日,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成功簽署首張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開創了該分公司的全新業務領域。
訴訟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提起訴訟前后,為保障判決生效時能夠得到執行保障或防止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根據原告的申請而對保全標的採取查封、凍結等限制處分的強制措施,法院通常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與保全金額相應的財產作為擔保。鑒於訴訟擔保需求越來越廣泛,擔保金額也越來越高,相較擔保公司本身的資信、實力相對不足,擔保成本較高等特點,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應運而生。
據悉,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是人保財險今年下半年剛剛在全國范圍內推出的創新產品,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此次承保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系原告申請人提請的凍結被告方資產,如在凍結被告方資產過程中因財產保全不當造成被告方損失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責編:朱一梵、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