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來襲,受損車輛的保險理賠問題隨之而來。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獲悉,對於暴雨引發的車輛損失,主要由車輛損失險進行保障。如暴風、暴雨、洪水、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車輛損失﹔車輛被水淹時產生的拖車等施救費用﹔車身進水導致車輛電器損失、內飾件損失等,都在車損
險理賠范圍。此外,作為機動車保險的一個附加險種,涉水險是車主在投保車損險后可選擇投保的附加險種。
一旦車輛在雨天積水中行駛或者在水中發動導致發動機損壞,涉水險可進行賠付。不過,盡管涉水險可以保障車輛因涉水行駛造成的發動機損壞,但多數保險公司表示,對於車輛進水后,車主“二次打火”造成的發動機損失,保險公司概不賠付。“車輛在積水路面第一次熄火后,車主不存在強行啟動等不當操作,一般情況下發動機是不會進水的,這時積水對車輛以及發動機的損傷並不大,但此時若車主試圖再次啟動,或者在沒有熄火的情況下快速沖行,由此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可拒賠。”在保險人士看來,車輛在水中打火會令積水從氣門進入發動機造成損壞,屬於車主操作失誤,損失由車主自擔。
對此,某車險公司資深核賠人士唐經理提醒,當車輛遭遇大雨熄火后,車主千萬不要二次啟動車輛,而應及時打保險公司救援電話,原地等待救援或設法把車輛推出或拖出積水處,由專業人士處理。在車輛沒有完成定損之前,車主不要擅自對車輛部件進行拆卸,以免對車輛定損增加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