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昨天公告表示,中融人壽因違規運用保險資金、虛增公司償付能力被合計罰款80萬元。
保監會調查結果顯示,中融人壽違規運用保險資金主要表現在:違規對外拆借資金、違規開展不動產投資、違規開展股權投資、違規投資金融產品四個方面。而在虛增公司償付能力方面,中融人壽則通過虛增認可資本、違規計提等方式虛增償付能力。上述行為均違反了《保險法》中的相關規定。
為此,保監會限制中融人壽不動產投資、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各1年,並處以8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陳遠被處以警告、禁止進入保險業1年並罰款10萬元處罰。
京華時報訊(記者牛穎惠)
(責編:李棟、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