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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解除农银人寿偿付能力监管措施

根据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解除偿付能力监管措施的请示》(嘉禾发〔2012〕350号)和我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以及营业场所(住址)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1297号),你公司近期完成25.92亿元注资,偿付能力状况已达到我会监管要求,并向我会提交了预防偿付能力再次不足的计划和管理层声明。经研究,我会决定解除中国保监会监管函〔2010〕36号和中国保监会监管函〔2011〕77号对你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
2013年01月05日08:26    来源:人民网-保险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朱瑶)中国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关于解除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措施的通知》,称农银人寿近期已完成25.92亿元注资,偿付能力状况已达到监管要求,故解除对农银人寿的偿付能力监管措施。

通知称,因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连续不足,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分别于2010年9月和2011年12月向其下发监管函,要求其在偿付能力达标前,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暂停公司在辽宁、福建(不含厦门)两省开展银邮代理渠道的趸交业务。

保监会称,根据农银人寿报送的《关于解除偿付能力监管措施的请示》和保监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以及营业场所(住址)的批复》,农银人寿近期完成25.92亿元注资,偿付能力状况已达到保监会监管要求,并提交了预防偿付能力再次不足的计划和管理层声明。经研究,保监会决定解除中国保监会监管函〔2010〕36号和中国保监会监管函〔2011〕77号对农银人寿采取的监管措施。

公开报道显示,去年11月22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了嘉禾人寿更名为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其注册资本也变更为20.32亿元,在股权变更之后,农业银行持股比例为51%,该公司原来的股东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公司、重庆国际信托、中国新纪元、中国希格玛、上海安尚实业这五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9.8%,同时,批准其营业场所由现在的北京海淀区苏州街的大恒科技大厦迁至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的民生金融中心。

(责任编辑:朱瑶、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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