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资本要求降至自留保费的10%至15%
或赔款金额的13%至17%
保监会希望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
险企参与大病保险的最低资本要求标准降低。
保监会昨日发布大病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标准,险企参与大病保险的最低资本要求为自留保费(编注:自留保费是指刨去同业分担和法定再保险分担的风险后,由保险公司自担运营风险的保费。)的10%至15%,或者是赔款金额的13%至17%。而在此前,大病保险的最低资本要求为自留保费的16%至18%,或者是赔款金额的23%至26%。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大病医保不再由政府医保经办部门经办,各地政府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采用最低资本要求的管理,每开展一个业务都需要匹配相应的最低资本,防止出现偿付问题。从昨日下发的文件看,保监会是希望通过降低保险公司开展这块业务的资本要求,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大病医保。
降低资本要求
保监会称,保监会采集了保险行业大病保险的大规模历史数据进行了定量测试,采用了随机模拟方法,区分了不同的风险共担安排、不同的业务规模和不同置信度水平,更加精确地细化了大病保险的业务风险。在定量测试的基础上,为体现保险监管部门对国家大病保险制度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新标准比原标准降低了最低资本要求。
一位大病保险专家人士称,数据测量的涵盖了保险公司的储备金比例、偿付标准,经营能力、资本能力、风险对抗能力等综合因素。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计算方法,不能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业务,最低资本为期末负债的1%;能够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业务,区分ABC三类情况分别处理。
一位产品设计开发人士介绍,保险产品有偏于保障也有偏于投资型,如果产品保障的成分多,就能通过重大风险测试。负债是指保险公司收到的保费提取的准备金。
据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大病保险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为委托经办型,以洛阳模式为例,保险公司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从中收取管理费,但不参与保障责任;因此,这块业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很小,只需控制好经办成本,对于资本要求的条件宽松,只需为期末负债的1%。
另一种为风险保障型,以太仓模式为例,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的保障责任以及经办,政府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目前采取的大方向基本脱胎于太仓模式。对于政府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大病保险,可按照赔付率是否存在封顶线、保费规模及经营年限等因素来确定不同的最低资本要求。第一种情形是,赔付率存在封顶线,且不超过105%,最低资本为最近会计年度该类合同自留保费减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10%;其二种情形是不设封顶线,则赔付率超过约定赔付率的部分,保险公司与政府各承担一半,最低资本要求也是10%,目前各公司大多采用此种模式;第三种情形是经营年限超过1年的,且每年赔付率均相对稳定的情况,则可以根据保费规模及经营年限来确定最低资本要求。
最后一种情形是,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也即不存在政府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模式存在,则最低资本要求为自留保费减营业税及附加后1亿元以下部分的15%,以及1亿元以上部分的11%。
总体而言,据一家险企健康险负责人解释称,如果合同设计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大病保险的风险,为防范赔付风险,相应的最低资本要求则要更高。
此外,根据保监会规定,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已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该类业务的最低资本为下述两项中数额较大的一项:根据上述4类情形的最低资本之和;或者公司最近3年该类业务平均综合赔款金额8500万元以下部分的17%和8500万元以上部分的13%。市场人士称,8500万元是根据以往历史数据进行了相关的测算而得。
鼓励更多险企进入
值得一提的是,有业内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透露,自去年大病保险指导文件下发以来,保监会态度积极想将这块业务做大,曾试图联合人社部、财政部等部委协调下发一些操作细则,但进展较为缓慢。地方政府参与的积极性也并不高。而此前受制于严格的资本金要求,保险公司尽管参与积极性较高,但是能够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并不多。或是因此,保监会下调了相关的资本金要求。
对此,一位大病保险专家分析,经过前期与保监会的沟通,保险公司反应是,资本金实力并不是限制保险公司进入大病保险业务领域的一个关键因素。偿付能力跟保险公司多年经营业务品质的好坏有关,如果业务优良,资本金稍微低些,并不妨碍参与大病保险。关键还是看该公司本身经办和控制风险的专业性。
另一位健康险负责人则称,目前保险公司对于大病保险业务积极性较强,由于大病保险业务占整个公司业务的比例很低,即使降低了资本要求,保险公司偿还风险的能力并不成为问题。而且随着该类业务规模的滚存扩大,进一步借助品牌优势扩展其他健康险业务,保险公司盈利的空间将有望更大。
早报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了解,人保健康在太仓承保的大病保险在2011年除去赔付等经营成本,盈利率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