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正式實施后,很多車主擔心,如果為躲黃燈與后車發生追尾或在高速公路上不慎超速出險等,違反了“新交規”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是否還給予理賠?
“新交規的實施並不會影響保險合同的原有效力,隻要事故不是人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都會給予理賠,但在責任認定方面則有所變化。”國內某大型保險公司理賠員韓磊告訴記者,在新交規實施前,闖黃燈並未被具體納入違規范圍內,但新交通法實施后,一旦闖黃燈車輛撞上了闖紅燈的行人,雙方都將視為違規,在事故責任中各承擔50%責任。
“保險責任認定變化后,導致險企承擔的理賠責任隨之增加。”對此,該保險公司業內人士透露,從今年開始,車險保費的高低不僅跟出險次數相關,而且還和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理賠責任大小挂鉤。也就是說,新交規實施后,如果車主不小心闖黃燈發生交通事故,不但會在責任劃分上不同,還可能會間接影響下一年的保費。如車輛在上一年度出險一次,那麼第二年的交強險則上浮10%﹔上一年度出險兩次,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20%﹔上一年度出險三次,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30%﹔出險次數過多還可能被拒保。
此外,記者了解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完全以車輛保險合同為依據,賠償將在合同載明的責任范圍內進行,與“新交規”無關,因此車主可放心駕駛,也就是說,車險理賠並非僅針對不違規的行為導致的事故。不過,車主一旦出險,一定要在48小時內報案,即便將車駛到離事發地點不遠處,仍可根據現場高度、痕跡等進行測量,不會對理賠有什麼影響。但如果報案遲了,就有可能會加扣部分免賠。 記者胡淼
(來源:濱海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