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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限購政策應放開高價商品房限購

2013年01月22日08:02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國務院參事、市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昨天在北京兩會上提出,本市實行的房屋限購政策已到了適時退出的時候,應該放開高價商品房的限購,並可考慮先在本市高房價區域試點房產稅。同時他表示,居民收入翻番與房產稅的實施並不矛盾。

  劉桓稱,上海和重慶試點房產稅並不成功,與其限制條件過於苛刻有關。如上海不對存量房征稅,重慶隻對高價的存量房征稅。這使得其稅源短缺,實施效果不明顯。他表示,最近北京房價出現新一輪上漲趨勢,本市其實可以以此為契機,考慮讓房屋限購政策適時退出,代之為放開高價商品房的限購,並且先在本市高房價區域試點房產稅,如在城六區先劃定部分高檔商品房區域試點房產稅。積累經驗后,再逐步推廣房產稅。

  他認為,政府考慮問題應更長遠,物價漲幅普遍趨高,不存在衣食行價格全部趨漲、隻有房價不漲的道理,因此限購政策效應已經減弱。如果讓限購政策逐步退出,代之為房產稅,使持有房產者負擔加大,新舉措就將有效抑制高價房的炒作,平抑房價。

  對於社會各界關注的收入翻番問題,劉桓認為雖然征收房產稅會減少部分居民的收入,但其佔居民收入比例較低,其實影響不大。他表示,各界對於增加稅收普遍持反對態度,主要是我國稅收返還率不高。

  他解釋,我國和北歐一些國家都屬於稅收較重的國家,但北歐那些福利國家的居民並不反感稅收,就是因為國家將絕大部分稅收都返還用於民眾福利等支出。而我國在這方面的比例則要低不少。因此,國家在擴征房產稅等稅收的基礎上,一定要注意一方面精簡政府自己的行政和三公支出,另一方面要加大稅收用於公眾社會福利的比重,例如用於教育、社保等。如果公眾在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支出減少,而享受到的福利卻增加,無疑也相當於增加了民眾的收入。(記者趙鵬)

(責任編輯:張文婷、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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