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才坤被帶入法庭。張國鋒/攝
■新快報記者 張國鋒 文/圖
去年7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龍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制造了一起假劫案,將“劫匪”班統陸一槍斃命,被譽為現實版“寒戰”。今年3月25日,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李才坤雖承認自己策劃假案,但否認了故意殺人的指控。在經過補充偵查后,8月6日,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次開庭,李才坤依舊堅持自己的觀點,並指出檢方提供的証據有大量自相矛盾的地方。該案未當庭宣判。
為何要設局殺人?是立功還是嫉惡如仇?
在第二次庭審的過程中,李才坤多次嘆氣和突然沉默,而談起自己設的局和班統陸時,李才坤依舊堅持自己是正義的觀點,但相比第一次庭審時,李才坤的態度已經緩和許多。究竟,李才坤為何要設局殺人,當時的情況究竟是怎樣的?記者通過採訪,將整個事件進行回顧,力圖還原一個最接近真實的情況。
第一次庭審:
是故意殺人還是假想防衛?
一審開庭時,李才坤表示自己並非故意殺死班統陸,由於班統陸有過前科,在派出所時言辭囂張,幾次叫囂著“不會放過警察”,並且其身上有多處文身。李才坤認為班統陸是個禍害,而他身為一名警察,得想個辦法將其送入監獄,於是李才坤策劃了假劫案。
承認自己策劃了假案的李才坤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他稱這樣的做法並不是他首創的。“這是基層民警常用的偵查手段,先抓回派出所再搜集証據”。
李才坤多次強調自己並非故意槍殺班統陸,他稱當時天很黑,李才坤讓班統陸轉過身來,結果他突然轉身拿刀對著李才坤,這讓李才坤感覺受到了威脅。“我是出於自衛才開槍的,我當時也不知道擊中了他哪個部位。”李才坤的辯護律師稱李才坤的行為為“假想防衛”,他認為李才坤在主觀上沒有殺害班統陸的直接故意。李才坤與班統陸僅僅認識了一天,不可能因為班統陸在派出所的叫囂就槍殺他,也不可能僅僅為了立功而殺人。且李才坤開槍后,立刻撥打了110報案,並通知120到現場搶救傷者。
檢方對此駁斥稱,當時李才坤和班統陸在路邊,李才坤站著,班統陸蹲著。根據現場勘驗,子彈是從班統陸左耳上方進入腦部,右耳下方穿出,是從上到下的,說明李才坤開槍時班統陸一直蹲著,根本沒有還擊。“如果李才坤是在發生搏斗時開的槍,槍擊不可能這麼准。”
第六次庭審:
突然全盤翻案
李才坤對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罪表示“不認罪”,他稱自己只是想設局把“社會危險分子”班統陸送上法庭,從未想過要擊斃他以此立功。李才坤表示公安系統的考核機制中筆試、表現和獎勵的所佔的比重是4:3:3,就算真的擊斃劫匪有立功表現最多加5分,對自己升遷沒有任何幫助。
他還稱自己作為基層民警,工作一直兢兢業業,2011年大運會時,因為自己英語不錯,承擔了不少服務類的工作,還曾受到過市政府的相關嘉獎。
檢方對此表示,此前李才坤在接受公安機關和檢方的多次訊問時,均稱因工作壓力很大,希望通過此事能得到立功受獎的機會。然而在第六次審訊時,李才坤突然全盤否認了作案的動機與犯罪的過程。
說法
同事稱被激怒殺人幾率大於立功
對李才坤策劃這起案件的動機,網絡風傳李才坤是“為立功”。但是,誰會願意假扮劫匪?畢竟犯搶劫罪,是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有警隊內部人士猜測,李眼見同齡人都升職了,心裡產生了焦慮情緒。一位知情人稱,警隊裡有這樣的一個現實:如果35歲之前不能提拔為副科的話,之后難再有被提拔的機會。不過他又說,民警晉升要通過資歷、筆試、面試三重考核,資歷分佔整個考核的30%,立功分數歸在資歷裡面,所以其實立功加分很少,在晉升中難起重要作用。他說,李才坤十分清楚這個制度,不可能為立功而走險。
參與辦案的高級警官稱,案發前,李才坤一直在龍新派出所辦案隊工作。但他平時表現一般,沒有特別突出的表現。按照當地規定,晉升需要經過筆試,面試、並要看資歷。立功隻能佔資歷中的一部分。“即便他立功了也得不到晉升。”
該警官判斷,李才坤的殺人動機更應該是被激怒。“但這不算是激情殺人,顯然是有預謀的作案。”據警方調查,死者班某在離開派出所前對李才坤放言,“你敢抓我,出去我要找人干了你”等言語激怒了李才坤。
該警官也承認,在基層辦案民警中,經常會遇見被威脅恐嚇的情況。為什麼李會採取這麼極端而且有預謀的措施?該警官說,“對我們大家不是個事兒,但對他是個事兒。”
李才坤平時在所裡並沒有和同事發生過劇烈的沖突。
刑事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洪道德分析說涉案警察喪失理智,不是一種職務行為了,他已經被自己的情緒所控制。不能說就是因為他是警察,他就有超出一般人的個人素養。這個警察沒有一種對人權、對生命的尊重感,這是他最缺失的。
李才坤青少年時有陰影“文身的人都不是好人”
1984年出生的李才坤是廣東樂昌人,父母都是當地一所高中的老師。李才坤畢業於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案發時是龍崗公安分局龍新派出所的民警。此前司法鑒定中的心理測驗顯示,李才坤的總智商為111,屬於智力較高范圍。
在其上高中時,李才坤在網吧遇到幾名文身男子,要求其每個月交給他們10塊錢,李才坤沒有將此事告知家人,而是離家出走,后在廣州火車站被親戚找到,但其以“有個文身的人要殺我”為由不肯回家,親戚隻好騙他說文身男子已被抓,李才坤才肯回家,但晚上睡覺老是驚醒,好一段時間后才恢復正常。在其精神鑒定中寫到,李才坤在青少年時被幾個文身人敲詐的陰影影響,見到文身的人就認為不是好人,這是其長期形成的認知和不良個性素質。
2012年6月,李才坤與戀愛4年的女友回老家擺酒結婚。然而,一個月后,李才坤策劃了假劫案。
事件回顧
李才坤否認自己殺人為立功
2012年7月1日1時20分,班統陸與其堂弟班統影因涉嫌報假案被帶到龍新派出所調查,由李才坤對班統陸及其堂弟班統影進行審查。李才坤在審查班統陸時,認為班統陸氣焰囂張,侮辱謾罵民警,並向公安機關“叫板”,且此人全身多處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潛在社會危害性,就產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搶劫案件將班統陸開槍擊斃的想法,並想通過擊斃持刀搶劫的被告人得到公安機關的獎勵。
2012年7月1日中午,李才坤在自己位於龍新派出所407房的宿舍裡找到了一把匕首,用床單將匕首擦拭干淨,放在自己隨身背的包內。當晚7時許,李才坤開車到龍崗老街一小店旁,發現黃小現抱小孩坐在小店門口。李才坤發現黃小現是做假証的,就以想要做假結婚証為由讓黃小現上了自己的車。在車上李才坤先是問黃小現能否做假証,之后就向黃小現表明了自己警察的身份,要求黃小現配合報一個假案抓一個人,並讓黃小現指認被抓的人是搶了她戒指的人。李才坤還給黃小現看了一枚金戒指,讓黃小現到時就說是被搶了該枚戒指,還答應事后戒指就歸黃小現所有,並當場要給黃小現200元人民幣,黃小現答應了報假案,但沒有收李才坤的錢。
隨后李才坤開車將黃小現帶到愛南路路邊,讓黃小現在路邊等,等候李才坤叫她報警時,就去打電話報警說被搶了金戒指。接著李才坤又開車回到龍新派出所,到派出所的候問室對班統陸說可以離開派出所了,將班統陸帶出了候問室,並讓班統陸上了自己的車,李才坤駕駛車輛搭載班統陸到愛南路附近時,讓班統陸下了車,並讓班統陸到愛南路人行道上垃圾桶旁等他,李才坤又開車到前面的路口掉頭回來,將車停在之前黃小現下車的位置,找到在路邊等他的黃小現,讓黃小現馬上報警稱自己被搶,李才坤又向班統陸下車的方向走去,到了班統陸的地點與班統陸在路邊假裝商量怎麼能將其堂弟班統影放出來的事情,在此過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槍向班統陸開槍,班統陸頭部中槍后倒地。子彈從班統陸左耳上方進入頭部,從右耳下方穿出。隨后李才坤將事先准備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統陸的手中。然后李才坤拿出自己的手機撥打110報警說自己在愛南路開槍將一名持刀搶劫的被告人擊中,並撥打龍新派出所值班室電話向龍新派出所值班室通報了自己開槍擊中被告人的情況。
2012年11月27日晚,李才坤策劃搶劫案擊斃假劫匪的消息在微博瘋狂轉發。次日下午,深圳市檢察院通報確認這起案件,並於今年2月1日以故意殺人罪對李才坤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