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100萬美元的淨資產,私人銀行可以為您打理財富﹔但如您有1億美元以上的身家,那就需要“家族辦公室”來為您出謀劃策了。
伴隨著中國富豪人口和家族企業與日俱增,近年來家族財富管理市場需求出現爆發式增長,“家族辦公室”這一旨在為高淨值人群提供財富管理和增值的新興模式在中國悄然萌芽。
神秘的“家族辦公室”
據2012年中國民生銀行與麥肯錫在北京聯合發布的《中國私人銀行市場報告》估計,未來3年中國高淨值人士復合年增長率將達到20%,到2015年,高淨值人士人數將達到200萬。中國的高淨值人士多數是“富一代”,借力中國經濟發展的快車道,他們度過了財富飛速積累的時代。然而,當他們站在財富的金字塔尖時,突然發現家庭財富的保值增值、財富的代際傳承和企業的基業長青成為豎在他們面前的新三座大山。發達國家數十年的經驗証實,“家族辦公室”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最有效工具。
在中國,很多人都會問什麼是“家族辦公室”?“家族辦公室起源於十九世紀的歐洲和美國,從1980年開始在美國得到迅速發展,目前美國有約4000家家族基金,歐洲有1500家左右,亞太區是家族基金的新興市場。羅斯柴爾德、洛克菲勒等西方家族基金的發展,給中國富人提供了很好的學習標杆。研究和借鑒更多的海外富豪資產配置的成功做法,結合國內情況給中國高淨值人群提供更多的財富管理模式,真正實現他們 錢忙人閑 ,是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的一個重大課題,也是確保中國私人財產傳承的重要手段。”日前,在由國際家族基金協會主辦,北京嘉富誠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金諾財富管理中心承辦的“2013國際家族財富管理峰會”上,北京大學客座教授、嘉富誠基金董事長鄭錦橋做了上述介紹。
“家族辦公室在中國是新興事物,中國的招商銀行等幾家銀行和信托機構現在已經開始著手此方面的業務,但總體來講,還隻局限於私人投資銀行服務領域,真正意義上的家族辦公室管理隊伍還基本上沒有形成。由於中國還沒有實現資本項下的外匯自由流動,實現家族基金的全球資產配置在操作上還存在障礙﹔此外,信托結構在中國境內還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隻能在海外實現。最近,我們也看到幾起在香港上市公司股東家庭成員財產分離時,由於事先設立了信托結構,企業財產權及控制權仍然得到了保障。”國際家族基金協會創始人ScottMacDonald表示。
打破財富管理同質化
隨著中國富豪財富的增長和理財意識的覺醒,富豪們對財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越來越強烈,尋找更頂級的理財模式已成為他們面臨的最為緊迫的任務。
大部分私人銀行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對於這些家族來說已經遠遠不夠,例如家族企業的經營和繼承、家族成員的資產分配、慈善基金會的設立和整個家族內部所衍生的各項事務等,都是普通的私人銀行顧問所無法提供的。
換句話說,頂級的大富之家需要的是一個家族賬戶的財務總管,將家族可能面對的投資、保險、法律、稅務和慈善機構設立等事務都統籌起來,中國的頂級富豪們也迫切需要這樣的“家族辦公室”幫助他們打理財產,為后代保護家族財富。
在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家族企業課程主任、中國金融案例中心執行主任高皓博士看來,“家族辦公室”在中國的興起取決於兩方面的驅動力:民營企業家面對外部激烈的市場競爭與內部家族傳承的巨大壓力。
一方面,民營企業所在的產業本身面臨轉型升級,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國企、外企給民企帶來巨大的外部挑戰。以外企為例,過去外企是不會進入三四線城市的,現在也開始向三四線市場投資,甚至是不計代價地搶佔市場。 另一方面,改革開放至今,中國民營企業走過30多年,第一代企業家隨著年齡的增長有些力不從心,開始進行財富傳承的重要選擇。
“富豪家族之所以青睞家族辦公室,是因為他們對私人銀行無休止地推銷產品和程式化服務感到厭煩,覺得自己的利益沒有被擺在第一位。家族辦公室的優勢就在於高度專注於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單一家族辦公室隻為一個富豪家族理財,多家族辦公室的服務對象一般也不超過12個家族。超級富豪客戶可通過家族辦公室所提供的服務,減少在投資、稅務和會計等方面的佣金支出,有更充裕的時間專注本業或自己有興趣的事務,同時還能保証家族資產和相關事務的持續經營。”財富管理專家如是說。
需打破監管和法律障礙
盡管“家族辦公室”行業發展的序幕已經拉開,但其在中國的落地生根仍需打破監管、法律、發展模式、人才儲備等多個方面的障礙。
“中國富人還沒有委托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管理自己資產的習慣。2007年6月,中國《合伙企業法》修訂頒布后為專業資產管理人提供了機會,雖然已有了各專業資產管理人團隊,但也隻有少數富人參與其中,大部分還是自己管理資產,甚至包括項目投資,其結果當然也不理想,投資損失的規模要遠大於投資收益。在家族基金的資產配置中,原則是 長期、多元、專業 ,而做到其中任何一點都要有豐富的專業經驗和社會資源。”在“2013國際家族財富管理峰會”上,與會專家這樣認為。
在監管層面,“家族辦公室”即使對歐美的監管機構而言也是非常新的話題。美國証監會直到近兩三年間,才對“家族辦公室”有了一個明確的定義。對於中國的監管機構,“家族辦公室”應該以什麼樣的法律形式存在?“是以投資公司的形式,還是以有限合伙基金的形式,抑或是其他形式存在,差別是很大的。若以投資公司的形式存在,稅收很重,對於行業發展不利。”高皓說,還有一些家族會把資金投到海外去,然后再投回來,如何有效監管,但又避免過度監管,這些都需要具體研究。
此外,建立“家族辦公室”是一個重大決策,與選擇私人銀行提供服務完全不同,前者控制家族財富的絕大部分,而后者隻掌握家族的部分資產。在這過程中,運營模式及治理結構怎麼設計,人員招聘的標准、遴選、評估、約束、激勵機制怎樣來確立,IT系統怎樣來構建,與私人銀行怎樣對接,這其中有一整套知識需要掌握。
“在家族基金管理領域,中國還有待更多法律法規的出台來促進這個行業的發展,有了行業規則,家族基金管理在中國的發展才會得到健康發展。”鄭錦橋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