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近期推出国内首个保险互联网业务服务标准,对互联网保险产品准入、资质展示、技术安全、电话服务等进行规范,其中特别要求投保流程包括对消费者的风险告知环节。
为保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互联网保险专委会近期制定并通过《深圳市保险代理、经纪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服务标准(试行)》。
该标准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经纪机构所需具备的服务及基础标准进行了规范性指导。协会负责人表示,随着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展以及机构主体的逐步增加,互联网保险行业迫切需要形成全面规范制约的监督管理体系。
在服务标准上,该标准要求,保险代理、经纪机构应当对消费者进行风险告知,在相关互联网站页面的投保流程中设置投保人点击确认环节,由投保人确认以下内容:“是否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包括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等在内的重要事项。”
该标准还规定,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保险合同生成的全部信息、互联网保险业务账簿、相关原始凭证和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1年以下的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10年。 (记者 范京蓉)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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