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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十二项禁令 规范金融央企职务消费

2012年11月23日07:5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提出的8项禁止性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不得进行豪华装饰或者改装,不得豪华装饰办公场所,不得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购置、住宅装修、物业管理费等。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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