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备信息披露体系 保障投资权益
随着今年以来证监会切实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内幕交易”逐渐走入公众投资者的视野,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为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投资者信心,平安银行始终秉承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坚持以资本市场合规为保证,以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为目标,不断健全信息披露体系。
早在两行整合前,原深圳发展银行就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强调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人,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两行合并阶段,平安银行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切实依法践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平安银行还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外部信息使用人范围,更确保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为信息披露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也使银行有效规避内幕交易的风险。
目前,平安银行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处、证券事务部联合负责。作为投资者沟通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银行的信息披露体系运作正常,保障着平安银行能够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有关信息,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并有效促进了银行的规范运作,受到市场好评。
加强风控
加强风控也将成为平安银行未来的重点工作之一。平安银行内部人士称,即将上任的平安银行行长邵平,在风险控制方面的能力受到重视。平安银行的任命公告曾表示,“邵平先生的过往经验将有助于提升平安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
邵平本人则在10月10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重点讲了风险管理问题,称未来会将平安银行的风险管理做到国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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