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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

2012年12月04日09:00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国家计生委通知要求简化办证程序

  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

  昨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就简化计划生育证件办证流程,解决办证难提出要求。今后,将精简办证所需材料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只要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问题

  外地小夫妻遭遇“踢皮球”

  赵女士和丈夫都是外地户籍,为办准生证,已在北京和山西间跑了不下五六趟。

  按照规定,流动人口在京办理生育服务证要原籍开具婚育证明,证明其属于初婚未生育。为了开这个证明,赵女士和丈夫特意飞回老家办理,结果当地街道表示因为赵女士离家多年,不了解她的情况,无法为其开具证明,这可难坏了他们,又要回到北京开具各种介绍信。

  “没有准生证,我就不能在医院建档,这简直就是个无限循环。”赵女士说。

  办证遭遇“踢皮球”的外地小夫妻有不少。还有的夫妻是北京集体户口,在办理准生证的同时,还要办理各种落户手续,期间又花费大量时间精力。

  记者从北京市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因为全国各地准生政策各不相同,材料要求、手续流程也是五花八门,且多数居住地不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户籍地又常以人不在当地无法跟踪为由,导致外地小夫妻为办证不得不来回奔波。

  对策

  办证落实首接责任制

  依据国家计生委的通知,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通知指出,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问题

  手续繁杂竟需十余项材料

  打开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和各区县人口计生委网站,可查询到“如何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关于办理领取《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等内容。

  记者数了数,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北京市户籍的,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准生证要经过3步:第一,先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第二,由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并加盖公章;第三,当事人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

  如果夫妇双方一方为北京市户籍,则由北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负责办理,其间要经过4步:第一,北京市户籍一方工作单位发放《生育服务证》;第二,北京市户籍一方存档单位盖章;第三,非北京市户籍一方需开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原件;第四,北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办理。

  所需材料更是视情况分为5大类、十余小项,一不留神就可能错漏其中之一。材料包括:双方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再婚的需提供历次离婚证及加盖存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外省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原件。

  如夫妻双方一方为外国籍,则还需要提供外籍一方的单身证明;如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一方需提供经律师楼认证的个人自述文件;如一方是外国籍,并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则还需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该国驻我国使领馆对当事人的《结婚证》进行认证。

  对策

  精简办证材料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要将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

  同时,简化办证流程的第一步,就是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要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探索实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制。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问题

  再生育准生证更麻烦

  要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准生证则更加麻烦,其中牵涉环节和所需出具的证明要增加许多。比如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件的夫妻还要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胎《生育服务证》原件。如是离异后再婚夫妻生育,还要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涉外婚姻夫妻提交的所有材料要翻译成中文。

  对策

  再生育证明限时办理

  依据国家计生委的通知要求,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因特殊情况在法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市正在制定相关落实意见,将简化并调整部分办证程序。目前,调整意见稿正在内部意见征集阶段,预计近期即将正式出台。 本报记者 金可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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