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美国选举人团制度改革--财经--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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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美国选举人团制度改革

映见

2012年12月12日16:57        手机看新闻

美国大选刚刚结束,虽然官方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要迟至12月才正式公布,各大媒体依据大选数据已经宣布奥巴马成功连任。在目前公布的结果中存在一个明显的反差,奥巴马赢得的普选票仅比罗姆尼多出不到2%,但奥巴马赢得的选举人团票却比后者多出100多张,也就是全部选举人团票(538张)的20%。这在美国朝野再次引起了对选举人团制度的巨大争议。

选举人团制度之弊

选举人团制度被规定在美国宪法中。基本的规定是,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再投票选出总统。各州选举人团票数等于本州国会议员的人数。目前,全国除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州外,多数州实行“赢者通吃”的原则,即两党之一的候选人只要在一州内获得相对多数(50%)的普选票,本州的选举人团票就全部归他。全国各州选举人团票相加后在两党之间比较,就是最后总统选举的结果。当然有个前提是,要保证各党派出的选举团全部投票给本党候选人,这在绝大多数时候也是事实。

这一制度产生了很多问题。普选票和选举人团票比例不均衡,普选中的一人一票显出了不同的效力。尤其是,在一州内没有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相当于是浪费了。比如:本次大选中,在俄亥俄州,奥巴马的选票比罗姆尼仅多出不到2%,但该州的18张选举人团票全部划给奥巴马,那些投给罗姆尼的票并没有显示出政治上的效力。

这种制度最差的情况是违背多数票决的公平原则,即候选人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赢得普选票的相对多数,却在选举人团票的比拼中失利。2000年,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和共和党候选人布什的竞选就属于这种情况。戈尔的普选票在全国所占比例是48.4%,布什是47.9%,但戈尔的选举人团票是266张,而布什是271张,布什因票数超过选举人团票的一半(270票)当选总统。这种情况在历史上还出现过两次。

选举人团制度也带来了对各州之间利益均衡的拷问。随着政治的发展,出现了摇摆州,就是说在历次总统选举中,这个州或倒向民主党,或倒向共和党。在本次大选中,受到广泛关注的关键摇摆州有俄亥俄州、弗吉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等。除摇摆州之外的是在历次选举中倾向比较一贯的州,比如加利福尼亚州一向把票投给民主党。相比而言,摇摆州对决定两党大选结果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候选人会频繁造访摇摆州。比如,本次大选两党候选人造访俄亥俄州达83次,而像阿拉巴马州这种传统上属于共和党的“领土”,罗姆尼和奥巴马都不会涉足。也因此,摇摆州特别关心的利益问题有可能影响整个大选的结果。俄亥俄州是此次大选的关键一役,奥巴马这次能拿下俄亥俄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奥巴马在经济危机中对该州汽车产业实施的救助计划深得人心。汽车产业的救助计划影响的只是局部几个州,却左右了大选的局面,这让其他州有些心理不平衡。

替代方案

选举人团制度的这些问题几乎每届大选都会被热烈讨论,美国朝野上下也大有改革之议。笔者近日走访了位于首都华盛顿的国际选举制度基金会,访谈了该机构的合作者、资深竞选律师约翰?杨,他对选举人团制度也多有贬抑。

很久以来,针对选举人团制度就有很多替代方案。直选方案最经常被人提及。1969年,国会众议院甚至通过了一个直选方案,但在提交给参议院时被否决。反对者包括了大州的自由派议员和小州的保守派议员。他们共同的担忧是,直选会使得联邦制度被实质上抛弃,因为在直选制度下,总统选举不再以州为单位进行。还有一个问题是,直选会造成候选人以那些能形成较大选票盈余的州为主。比如,本次大选中,加州民主党比共和党多出20%的选票,阿拉巴马州共和党比民主党也多出20%的选票。这些州实际是一党把持的州,候选人专注于这些州可能会加重目前本已严重的两党极化的倾向。

体现政治制衡原则

选举人团制度其实有相当多的优点,主要体现在政治上的平衡。美国国父在创立选举人团制度时,政治上主要有两个考量。一是希望总统不要由直选产生,直选可能被操纵,形成不良政治,或者由民众的情绪影响,导致多数暴政。二是不希望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这样总统就不能独立于立法机关之外,与其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通过折中之后,形成了选举人团制度。除了这种政治平衡之外,在两百多年的经验中,选举人团制度更为整个政治系统提供了大州和小州的平衡。

对于小州来说,其在国会参议院与大州一样,都拥有两个席位。这造成小州在参议院的代表人数超出了它们的人口比例。换句话说,小州的选民在参议员选举上的投票权比大州更有效力。总统选举中,各州的选举人团代表数是该州国会参议员和众议院人数相加,等于说小州再次拥有了超过其人口比例的代表。所以,这个制度给小州带来了某种福利。但总的来说,选举人团制度还是偏向于大州的,因为国会众议员席位是按各州人口多少划分的,人口多,自然席位多。这样,大州派出的选举人团代表也就多。比如:本次大选中,加州可以派出55人的选举人团,这等于另外16个小州选举人团的总和。这看起来似乎是对大州的偏爱,但想想参议院中小州占优的局面,总统选举中大州占优可以算是一种平衡和补偿。

所以,选举人团制度在政治上其实符合了美国政治体制中的制衡原则。这也是为什么很久以来,虽然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从未稍息,但也从未获得实质进展的根本原因。

(作者为中国旅美政治学学者)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杂志)

(责任编辑:财经实习、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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