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罚息是银行业的一种霸王条款,很多消费者缺乏对此的了解,往往不会为了几十元或几百元的罚息,耗费精力去维权。”山东律师王新亮说。
为此,王新亮在11月5日向银监会发出邮件,建议取消银行业内的全额罚息等条款,这一申请已被银监会受理。“媒体报道之后,我收到全国各地消费者的咨询电话和网友留言,有些人甚至还因为无力偿还银行全额罚息,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新亮告诉记者。
对于消费者因全额罚息而起诉银行能否胜诉的问题,王新亮认为,“胜诉几率很小,因为银行会拿出当初办理信用卡的合同。只有废除全额罚息条款,才能保障消费者权利不受侵害。”
“除了信用卡全额罚息产生的纠纷比较多外,争议比较多的还有银行收取手续费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银行服务不到位,满足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陈颖说。
据统计,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金融领域投诉3919件,消费者针对金融领域的投诉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信用卡办卡容易销卡难,收费名目繁多”,“银行单方面为消费者制定服务项目,未履行告知义务乱收费”等。
“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金融领域投诉率逐年上升,也促使银监会成立了消费者保护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告诉记者。
在他看来,当前银行业内存在霸王条款以及乱收费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的诸多权利,银行监管部门有必要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银监会成立消费者保护局最根本的行政理念应当是保护消费者。银行是商业利益,消保局只有站在消费者一方,才能起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刘俊海说,“从营造一个良性的消费环境的角度来讲,也有必要成立消费者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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