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何改革、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怎么衔接、养老金待遇如何提高?就这些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完善社保实现平稳过渡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长期以来饱受社会诟病。
胡晓义介绍,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其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逐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胡晓义说,“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建立完善正常调整机制
胡晓义介绍,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相比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多。
待遇虽然连年提高,但由于养老金调整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下一步,我们要根据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增长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胡晓义说,“同时,制定和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我们将继续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在总结13个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做实个人账户。”胡晓义说。
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平等
目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和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药品目录、报销封顶线等都不尽相同。
“在医疗保险方面,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的共享。”胡晓义说。“为此,我们将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社会保障水平。”他说。
“同时,要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大力推进工伤康复,规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标准,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这位副部长说,“要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