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阶段的转变、增长动力的转换已经使国有部门的低效、对资源配置的扭曲、对平等竞争环境的妨害成为一个愈发紧迫的现实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启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
客观地讲,国有企业加上强政府,在经济发展的追赶阶段还是能够发挥较大作用,因为追赶阶段的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资源动员和资源投入,对产业结构的选择、对产业技术的采用、对产业组织的设置,很大程度上可以直接拷贝、模仿和引进,这些因素几乎都可以是“外生”的,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就是资源动员和资源投入的可靠“平台”,国有企业可以较好地充当这样的平台。现在许多地方积极引进央企,其实是在通过引平台来抢资源。但是随着中国一步一步地接近追赶式发展的边界,我们无可避免地要遇到发展方式转变、增长动力转换的问题,我称之为内生平衡增长阶段。如果不能顺利地从追赶式增长转入内生平衡增长,发展就有可能停止,就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再要顺利转入内生平衡增长,就必须更加依靠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效率提升竞赛,而不是政商联接和资源投入竞赛,此时国有企业在过去的优势就会丧失并成为阻碍。因此,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其实就是推动增长方式的转变。
即使不考虑发展阶段的转变,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也不能拖延。看起来2003年国有部门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实际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只不过是周期律的体现。现在是改革的进程在与国有企业的兴衰周期律赛跑。国有企业有它的兴衰周期律,过去几年是第二轮黄金时代,现在应该是进入了第二个白银时代,如果不改革,将会陷入第二个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这是一种非学术的表述。到那个时候被动地进行改革重组,代价会更高。上世纪末的改革给本世纪带来了改革红利,但付出了高昂代价,大概有2万亿的改革成本,而那时候GDP一年才8万亿,占百分之十几的GDP,多大的代价。如果我们再次拖延改革进程,若干年之后,改革成本将大得多。这些代价其实最终还是由老百姓买单。
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产权改革是核心。通过整体出售等方式推进中小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改造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目前全国有12万多家国有企业,小型企业超过10万家,占85%,中型达到1.4万家,占11%,全国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35%,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所以中小企业的改制出售可以大力推进。即使按照国资委分类的一般生产加工企业也达到2.5万家,占全部国企20%以上,商贸服务和其他企业超过6万家,占50%以上,这些行业的许多企业都可以整体出售。但是重点和难点是大型企业,特别是央企母公司。央企的母公司要走法人整体改制这条路。央企的母公司100多家,基本上全部是国有独资的。甚至超过一半以上是按照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而不是按照后来的《公司法》注册的公司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中国是很特殊的一类企业,行政权力和经济权力高度结合,现在要搞现代公司治理,又不说推进对母公司的改革,肯定是不行的。央企母公司的法人整体改制,可以走法人整体上市这条路,但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等少数特殊行业的企业之外,还是要引入战略投资者,在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上应该思想更加解放。在此基础上,大力改革公司治理。总体而言,应该是产权民间化、治理商业化。
也有少数国企可能暂时不太适宜推行全局性的产权改革。这包括三类企业。第一类是自然垄断,包括电网、基础电信和一些公用事业(自来水、燃气等);第二种是关系国家安全的,如航空航天;第三类是承担普遍性服务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如邮政和市政等。对于这些企业,应该加强政府监管,并改进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这三种之外的都应该产权改革。当然随着时代发展,上述三类企业也可以进行分拆和引入竞争,这样也有可能在某些环节进行产权改革。
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比较长的时间里不会完全民营化,可能长期保持一种混合所有制状态,这也是可以的,关键要加快国有股的证券化,提高国有股的流动性,从而改进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我们也必须承认,作为一个整体而言,民企的逐利动力更强,合规意识乃至守法意识更弱,社会责任和社会诚信比较缺乏,再加上一些官员参与的腐败,民众对许多民企其实颇有怨言。也就是说,学者可能看重效率,而民众可能更看重效率之外的东西。因此上述领域的国有企业在一定时期保留还是有必要的,哪怕牺牲一些效率。同时,民企必须要加快提高合规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社会诚信和社会责任。
大型特大型国企如此改造之后,其中的国有股如何管理和运营?可以设立相应的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来持有这些国有股,对国有股进行管理,并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完全可以效仿中投或者汇金,不断追求国有资本的回报,提高国有资本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形成现代化的国有资产组合。可以预期,现代化的国有资产组合将成为我国国民的一笔巨大财富,通过支持社保体系和民生投入等途径真正惠及全体人民。所以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国企改革应该是“国资变社保,国企变民企”。这样就能使国有资产从“全民没有”以全新方式重新回归“全民所有”。
继续降低国有经济的比重
中国的国有部门在三十多年前的产出占工业产出的比重高达80%,经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非国有部门的崛起和九十年代末本世纪初的国有部门大刀阔斧的改革,到2004年已经急速地下降到了30%左右,之后几年也有温和下降,到2010年已经降到了27%。国有部门尽管目前体量庞大,并且在资源获取上有较大优势,但由于活力和效率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明显处于弱势,国有部门产出在经济中所占比重会自然下降。在2003年之后国企状况较好的这几年里,工业当中规模以上私营企业的增加值增速一般都高于国有企业10个百分点以上,营业收入高出20个百分点以上。按照这样的趋势,即使不进行主动改革,到2030年,国有部门的产出在工业中的比重将会自然收缩到15%以下。如果通过主动改革消减国有部门的规模,到2030年,甚至远远早于2030年,这个比重可以降到10%以下。
降到10%以下不但有可能,而且有必要。如果国有部门还保持这么高的比重,无法显著纠正资源配置的扭曲进而保持较高增长率,而不断下降直至到10%的水平,国有企业将主要集中于涉及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以及其他极少数特殊的行业,就不至于对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构成实质性妨碍,也不至于对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法治体系构成实质性妨碍。实际上在许多市场经济国家,也有一些国有企业,但都是在10%以下的比重。我国的国有经济比重降到这样的水平,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得以确立。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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