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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称民工讨薪被打 中建六局回应是合同纠纷不存欠薪行为

人民网实习记者 贾兴鹏

2013年01月15日11:25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上发帖称,2012年12月23日,重庆晓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晨公司)的农民工在山西阳泉市盂县讨薪时,被中建六局山西五盂高速公路LJ8合同段项目部工作人员暴力殴打。

中建六局随即回应称,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事件是由晓晨公司单方违背工程合同而引起的经济纠纷,从而导致的暴力冲突事件。

欠薪行为是否属实?暴力冲突事件背后又隐藏什么秘密?为此,人民网财经记者赴山西盂县,试图还原事实真相。

网帖实名举报民工讨薪被打

日前,某网络论坛上,一篇名为《重庆农民工留遗书山西阳泉讨薪被毒打》的帖子引起网友热议。帖子称,“重庆晓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累计近百名农民工,在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下社乡的一建筑工地务工。从2011年6月这些农民工就开始被欠薪,后来在2012年12月23日去找中建六局基础设施公司五盂高速公路LJ8标项目部负责人时,被近百名头戴安全帽的社会闲散人员暴打。”

帖子还贴出了部分现场照片,实名举报人的姓名、电话,以及一些印有公章的合同。网友对此展开议论,有支持民工讨薪的,认为民工辛苦工作不易,应该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然而也有网友对此表示质疑,认为是包工头在利用农民工,借而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

财务经理提供证据称工资已发放

一份《山西省五台至盂县高速公路工程LJ8合同段隧道工程分包合同》显示,2011年5月8日,重庆晓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建六局签订分包合同,负责安子垴隧道工程出口端部分,聂小波为工地负责人。

中建六局五盂高速公路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财务经理杨尚奇接受人民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目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杨尚奇介绍,按照合同约定,农民工工资本该由分包方晓晨公司发放,然而从2011年5月开始,经常有发生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到项目部反映的情况。

因此,为了监督工资的发放,项目部和晓晨公司达成协议,由晓晨公司上报农民工工资单,项目部直接向农民工发放现金工资。中建六局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须每个农民工实名认领,并且要求拍照和带上个人身份证件。

杨尚奇向人民网财经记者出具了从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和工资表,记者看到,工资表上有晓晨公司的盖章,有农民工的签字及手印。然而在一些栏目是空白的,并没有农民工签字及手印。杨尚奇解释,晓晨公司有无人持证面领工资和虚报数字、虚高冒领工资的情况,因此这部分工资的真实性还有待核实,项目部暂不予以发放。

双方因合同引发争执

项目部负责人韩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项目部与晓晨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后,施工队负责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几乎委托他人代管,晓晨公司在2011至2012年施工期间,多次以合同签订单价过低、施工严重亏损等理由,要求项目部给予各方面的经济补偿,并于2012年9月1日单方停工。

人民网财经记者在一份2012年8月31日由晓晨公司给项目部下发的《关于安子垴隧道出口面临停工紧急报告》上看到,晓晨公司称自己在资金、设备、人力等方面出现了问题,现场施工已陷入瘫痪状态,即将停工。

2012年12月3日,中建六局五盂项目经理部发给晓晨公司的《关于中止重庆晓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子垴隧道出口端施工分包合同的通知》显示,“晓晨公司从2012年9月初至今,就处于停工状态,施工进度未见进展,严重阻碍项目部正常的施工进度。为敦促你公司尽快复工,项目部于2012年11月18日下发商字2012[5]号文件,要求你公司尽快恢复施工生产。但你公司未见复工,反而将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及务工人员悉数撤离施工现场。因此,正式通知你公司,解除双方签订的《山西省五台至盂县高速公路工程LJ8合同段隧道工程分包合同》,并于2012年12月5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通知认为,解除合同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第3.3条规定:“严重误期:如果乙方实际施工进度迟于任何一个区段工期目标7日以上(含7日)或逾期竣工达10日以上(含10日),则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乙方索赔的权利,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同时甲方认为对工程有用的施工资源、设备,乙方必须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2012年12月5日,晓晨公司给项目部回复函表示,晓晨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立即清算合同内及合同外工程量,但项目部须支付剩余合同款及各项损失。但在解除合同后的结算问题上,双方产生很大分歧。双方虽然进行了数次协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阻止进场施工 新老施工队发生暴力冲突

韩钢告诉人民网财经记者,晓晨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立即清算合同工程量,但另一方面无理索要巨额经济补偿。期间,晓晨公司仍派人留在施工现场。韩钢表示,为保证工期,项目部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2012年12月23日,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新进场工人到达现场后,晓晨公司工人阻拦其进场,随后发生了争执,引起暴力斗殴事件。

盂县警方证实,2012年12月23日早上9时许,盂县下社乡派出所民警接警,安子垴隧道施工现场新进场的工人和之前的施工队伍发生争执,警方赶到时,现场并没有发生暴力事件。

随后,警方劝阻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新工人离开施工现场,回到各自驻地。当天上午10时50分,下社乡派出所又接警,称晓晨公司组织属下几十人,来到项目部驻地,冲进项目部办公室打伤了项目员工,后来双方冲突升级并造成双方人员互有负伤。

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调查认为欠薪证据不足

人民网财经记者多次联系采访实名举报人重庆晓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聂小波,他均以很忙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在记者约了多次后,终于又联系上聂小波。聂小波称,网络上的帖子不是他发的,项目部多次延发工人工资,并且2012年9月后并没有停工,因此还欠140万元的民工工资。对于12月23日的暴力冲突事件,他称警方在调查,自己不便多讲。

2013年1月7日,盂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就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对项目部和晓晨公司双方进行了调查。1月9日,执法队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阳泉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支(大)队递交的报告显示,通过调查,重庆晓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欠薪证据不足(没有考勤表,没有工人认可和项目部认可的工资表)。因此盂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调查认为,此次纠纷是合同范畴的事情,不属拖欠工资行为。 

(责任编辑:聂丛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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