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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九行业产能过剩 兼并重组有利于调结构

2013年01月22日1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总工程师、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宏任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和农业产业化这九大领域和行业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

  朱宏任表示,对于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可以为其他有关工作探索经验。

  此外,朱宏任指出,《意见》中提出九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并不意味着各地区、各级部门仅限于在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开展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也并不是说《意见》中提出的政策措施仅适用于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选择本地区优先支持的企业兼并重组重点行业,研究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

  以下为答问全文: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宏任同志。

  问:《意见》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以下简称国发27号文件)印发后,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国发27号文件、“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等政策文件的要求,要以汽车、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的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制订发布了《意见》。

  《意见》中提出了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和农业产业化共九大行业和领域。这九大行业和领域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但目前这些行业的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对于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可以为其他有关工作探索经验。

  《意见》中提出九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并不意味着各地区、各级部门仅限于在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开展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也并不是说《意见》中提出的政策措施仅适用于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选择本地区优先支持的企业兼并重组重点行业,研究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

  问:请问,《意见》中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为重点,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重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意见》中对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五点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准则,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自主地开展兼并重组。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努力消除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规范行政行为。三是推动体制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技术优势,开展管理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国际竞争力,推进转型升级。四是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形成结构合理、有效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五是加强统筹兼顾,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兼顾国家、地方、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促进企业、社会和谐稳定。

  问:《意见》中提出的重点行业兼并重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基于什么提出的?又是如何体现分类指导的?

  答:《意见》的起草、修改、完善过程,是一个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过程。《意见》广泛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重点企业的意见,并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及各行业发展规划,从整体上提出了推进兼并重组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主要目标是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任务是,要以产业政策为引导,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组成战略联盟;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由于各行业情况不尽一致,《意见》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各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与龙头企业规模指标,明确了各重点行业兼并重组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问:企业是兼并重组的主体,请问,《意见》对企业提出了哪些导向性意见?

  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不少企业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缺乏战略层面的整体考虑,没有根据其主导业务和核心优势来选择并购对象,并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很多企业对兼并重组的风险认识不足,一些兼并重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影响了兼并重组的顺利进行;还有一些兼并重组项目方案制定的不错,对前期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也有防控预案,但在并购后的资产、人员、管理和文化的整合方面做得不够,最终导致兼并重组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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