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过百余人的贿赂,大多是泛泛之交
对于顾的犯罪事实,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罗万里教授认为,这种缺乏公众参与的规划,使规划官员掌握的行政权力发生了变异,“本来是一种公共权力的行政权,变成了几个人掌握的特权”。
但前述业内人士则表示,以其多年在建设领域任职的经验,单独把板子打在顾湘陵的身上有失公允,或者是该案中仍有很多背后故事没有被揭开。
这位不愿具名的人士称,在通读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后他发现,顾案中很多与地产商的交易存在着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令其生疑。
例如:2006年,长沙市开福区某小区建房,地产商通过顾将容积率从6调整到7.5,开发商共计6次送去了9万多元;2008年,某开发商因市场不景气,请顾帮忙将原来报建的大户型全部改成小户型以便售卖,事成后分10次送去了5万多元;2005年,顾帮忙将某地产商开发的一栋综合楼的限高从50米提至100米,老板分4次送去了5万元……
“顾在长沙市规划局任要职10多年,堪称业内权威人士,他会天真到不知地产商可能牟取的利益,进行如此廉价的交换?”他说,相关司法文书中许多细节透露的程序似乎是——开发商有了调整容积率、增加面积等需要,电话邀请顾赴饭局,觥筹交错间送上红包,然后大事遂成。
但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性其实不高。
“规划建设部门的官员并非收钱的机器,一来电话不分亲疏就端杯拿钱。另外,以平常心揣度,你又怎么知道对方不是给你设套,把你往纪委送?”他说,这样的交易中一般会有中间人,或是领导先前已有指示,或是有交情匪浅的朋友联络。上述“不公平交易”反而证实了顾与这些开发商交情平平,或者对方更有所恃。
罗秋林和罗万里对此也表示赞同。
最早研究顾案的罗秋林称,顾自己交代曾收受100多商人的贿赂,但从法律文书上认定的看,大多是泛泛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