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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投资保护促进协议2月1日起生效

2013年02月01日08: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张意轩)1月31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互以书面通知对方,表示《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已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将于2月1日正式生效。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就此发表谈话表示,非常高兴地看到协议双方顺利完成了各自相关准备程序,协议即将正式生效,希望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确保协议顺利实施。

  沈丹阳表示,我们相信,协议的实施将有助于更强有力地保护两岸投资者权益,逐步减少投资限制,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促进两岸双向投资,增进两岸经济繁荣。

(责任编辑:罗知之、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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