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应追问的是,以前一直“沉睡”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被“唤醒”了,那些仍处于“沉睡”中的救命钱是否也应一一“唤醒”?
前天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稿)》。这意味着沉睡多年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有望破冰,“救命钱”将不再“睡大觉”。据了解,《实施细则》昨日起通过4个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市民可登录金盾网查看,并在2月15日前向市公安局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方面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流血又流泪”,急需救助金;另一方面却是财政账户已为救助基金筹备了很多钱,但苦于基金没成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救命钱睡大觉。这种“有钱不能用”的奇怪现象实在令人费解。事实上不但广州市如此,广东省也为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筹备了近10亿元资金,同样由于救助基金没有成立,这笔钱长时间一直处于“沉睡”中。直到去年8月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才将其“唤醒”。
细究起来,这些救命钱应是“被沉睡”。救助基金的成立无非面临着两方面问题:一是资金的来源,二是由谁来操作管理。国家明文规定,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来源包括交强险的比例提成、政府补贴、交通违章罚款等,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救助基金来源由8项资金组成,因而资金来源不是什么问题;至于管理,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基金应由谁来牵头、谁来管理、谁来运作、谁来监管,但可以由政府组建专门机构,或者交由社会组织操作。征求意见稿提出成立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和垫付工作,协调研究基金运作,也有其合理之处。
不管怎么说,能将救命钱“唤醒”,总比让其一直躺着“睡大觉”强。有救命钱却未能有效帮助急需者,说小了,这是对宝贵社会资源的闲置;说大了,则是对受害者生命的不作为。现在既然要激活使用,就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些考虑:
其一,申请救助的程序能简化就尽量简化。在情况紧急时能否设置特殊的“绿色通道”,让救命钱及时派上用场?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抢救耽误不得,这就需要救助基金在审核上应简化手续,能及时将救命钱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其二,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可以让救助的门槛低一点,从而扩大救助范围。广州经济实力居全国前列,这保证了救助基金的账户充足。那么能否在政策规定的救助范围之外,对那些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的,也纳入救助范围?
其三,救助基金的来源、使用一定要透明公开。鉴于基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在账目上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监管者都是政府机构,能否引入社会组织或者公众一起参与监督?
更应追问的是,以前一直“沉睡”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被“唤醒”了,那些仍处于“沉睡”中的救命钱是否也应一一“唤醒”?截至2011年底,广州市救助重症病人的救助金结余为2.4亿元,是救助“执行率”过低?还是广州没有那么多需要救助的重症病人?推而广之,广州目前有81.26亿元物业维修资金,仅使用了7997万元,使用率不足1%,剩下的“房屋养老金”都在“沉睡”;广州住房公积金历年累计缴存额已经到2000亿元,这其中又有多少躺在银行“睡大觉”?让这些资金都能派上用场,恐怕还需有关部门再作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