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西站收费亭给进场拉客出租车出具的“停车收费发票”。
2月17日,西站一收费亭内记录器显示已收费车辆数,收费员称“每年清零好几次”。 本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出租车进站拉客交费1元遭质疑”追踪
新京报讯 针对西站等地区对进站拉客出租车收取“进场费”,昨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恒兴中心此项费用是企业经营性收费,属于企业自身经营活动的行为,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没有纳入国库管理。
昨日,西站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不管“进场费”前身如何,现在更重要的问题是对“进场费”的定性,“这应由运管部门负责,作为专门管理部门,这笔钱究竟该不该收?要给个合法名称,还是彻底废除?”
收费企业
实际是上缴给财政
此前,负责西站北广场出租车进站收费的恒兴中心和西站地区管委会,均表示收取1元“进场费”是运管局许可并监管。
昨日,西站地区管委会出示的一份恒兴中心提供的材料,写明对出租车收取的1元进场费,和恒兴中心经营的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一起,并非直接上缴财政,而是将数字上报市财政部门。
西站地区管委会对此解释,政府与恒兴中心类似业主与物业的关系,政府向恒兴中心购买服务,将西站出站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交给恒兴中心,按照每年预算向恒兴中心支付费用。由于“进场费”并非直接上缴财政,而是上报数字,财政确定的拨款数额,就是实际所需减去恒兴中心报上去的收费数字,“恒兴中心收的进场费,实际上就是上缴给了财政。”
市财政局
没有纳入国库管理
“进场费”究竟是否上缴了财政?
2月17日,北京市运管局表示,西站地区收取的出租车“进场费”,不属于运管局行政许可项目,收费属于企业经营性收费。
昨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恒兴中心此项费用是企业经营性收费,属于企业自身经营活动的行为,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没有纳入国库管理。
西站管委会
运管部门应定“是否收”
“上世纪90年代相关部门做出对出租车进客运枢纽收取1元进场费确有其事,只是现在恒兴中心和我们都找不到相关正式批文。”西站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称,不管这1元进场费前身如何,现在更重要的问题是,对这1元进场费的定性问题,应由运管部门负责。“运管部门说,恒兴中心收1元进场费属企业经营性收费,不是运管部门行政许可项目。那作为对各场站出租车调度站的专门管理部门,这笔钱收了10多年,运管部门究竟是否知情?”
西站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即使不管之前运管部门是否知情,现在事情报道出来,运管部门应该有个说法,“作为专门管理部门,这笔钱究竟该不该收?给这个收费合法名称,还是彻底废除?”
昨日,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北京市运管局,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